订舱委托书范文
(一) 概述
订舱委托书是出口企业向外运公司提供出口货物的必要资料,是外运公司定舱配载的依据。
(二)订舱委托书的基本内容
1、托运人(Shipper)的名称和营业所:此栏填写出口商或信用证没有特殊规定时应填写信用证受 益人的名称和地址,如果信用证要求以第三者为托运人必须按信用证的要求予以缮制。
2、收货人或指示(Consignee or Order)的名称:收货人的指定关系到提单能否转让,以及货物 的归属问题,收货人的'名称必须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
3、Notify Party:被通知人。如果来证未说明哪一方为被通知人,那么将L/C中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填入副本B/L中,正本先保持空白。
4、收货地点(Place of Receipt):本栏只有在转船运输时填写。
5、海运船只(Ocean Vessel)本栏按实际情况填写承担本次运输货物的船舶的名称和航次。
6、VOYAGE NO:航次 ·通知地址(Notify Address):被通知人即进口方或进口方的代理人,如信用证有具体规定, 要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缮制。
7、装货港(Port of Lading):本栏填写货物的实际装船的港口名称,即启运港。
8、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本栏填写海运承运人终止承运责任的港口名称。
9、交货地点(Place of Delivery):本栏只有在转船运输时填写。
10、托单的号码(D/R.NO.______):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按承运人接受托运货物的先后次序或按舱位 入货的位置编排的号码 ·提单的名称:必须注明"提单"(Marine/Ocean Bill of Lading)字样。
11、标志和号码(Marks and Nos):又称唛头,是提单与货物联系的主要纽带,是收货人提货的重 要依据,必须按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填写。如无唛头规定时可注:NO MARKS"(N/M)
12、用大写填表示集装箱或其他形式最大外包装件数。
13、、提单签发的时间与地点:时间指货物实际装运的时间或已接受船方监管的时间;地点指的是货物实际装运的港口或接受监管的地点。
14、NO. OF ORIGINAL B/L正本提单签发的份数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的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