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 (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 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 的机动车的' 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内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 (签名或盖公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