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男)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与委托人***系夫妻关系。
受托人***与委托人***、***系**关系。(也可以略)
我们,委托人***、***有共有房产一套,该房座落在**省**市**区**号院**号楼**单元**层**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号,)现欲出售上述房屋。因我们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场办理该房屋出售相关事宜,现自愿委托受托人***为我们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如下事宜:
一、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买卖、查档、过户手续、物业交割及维修基金的过户手续。并认同在相关文件及手续上的签字。
二、代为收取售房款,并将售房款打入指定的帐户(开户行:*********,帐号:************,户名:****)。
三、代为缴纳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四、上述房屋转让价格受托人有权决定。
五、代为协助买方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手续。
六、代为办理****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结算资金监管及代领监管资金并认同在其相关手续及文件上的签字。
七、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水、电、燃气、暖气、电话、有线电视、互联网接入等相关事宜。
八、代为办理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事宜。
九、代为到****市房管局办理资金监管手续及网签合同手续,将收取的房款打入指定帐号:*******银行,帐号:***********户名:****。
十、代为在以上相关手续及文件上签字。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所办理的手续委托人都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3013年**月**日止。
委托人:***;***
20xx年**月**日
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乙方):代表: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提供订约机会及提供订合同的媒介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独家居间出售该房地产,不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只要该房产成交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二、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2.1物业类别:□住宅□别墅□商铺□办公楼□其他
2.2地址:区路弄号室(下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地产权证为准)户型:室厅卫
2.3及地下车位号,车位面积平方米;
2.4权属:□使用权□产权,房地产权证号:
2.5装修标准:
2.6附属配套设施:
2.7是否设置了抵押:□否□是
2.8是否设置了租赁:□否□是(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总房价:人民币/美元元(RMB/USD)。
四、付款方式:
五、佣金支付:
5.1若甲方成功出售该房地产,则乙方将向甲方收取上述房地产实际成交总价款的1%作为服务费。
5.2甲方应于乙方介绍的买方签约或类似文件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5.3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每逾期一日加收佣金总额的万分之五作为滞纳金。
5.4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交易后,如果甲方与买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的,则按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追究违约责任。乙方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六、协议的履行
6.1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6.2乙方应积极、努力为甲方提供求购方的信息,尽快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6.3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二条所述情况属实,如因资料不符给乙方或买方造成损失,有甲方负责赔偿。
6.4甲方同意在收到买方所交的定金后,交由乙方代为保管,待甲方与买方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再由乙方转交给甲方。
6.5如果甲方不同意将收到的定金由乙方代为保管,需在收取定金的同时将其房地产权证书交由乙方保管。
6.6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甲乙双方因履行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7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而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则视为乙方已经完成全部义务,甲方都应按照本协议5.1款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8其他
6.9委托期限和限制: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或本合同项下之代理人于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与乙方所曾介绍的客户成交而不通过乙方的,按委托价格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注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为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上海千原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 日期:
委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证件号码: 住址:
委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证件号码: 住址:
受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证件号码:
住址:
委托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有关上海市欧阳路289弄26号 902 室的相关房地产手续事宜,特委托受托人XX为本人代理人,就上述房屋全权代表本人履行下列所列事项: 壹、代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贰、代为办理合同公证或见证、领取公证书;
叁、代为领取房地产权证;
肆、代为支付一切上述房屋应支付的费用;
伍、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交易手续费等;
陆、代为支付房价款;
柒、代为办理水、电、煤、电话更名手续;
捌、代为与物业管理处办理更名手续;
玖、代为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或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包括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并办理公证);
拾、代为办理房屋买卖其它事宜;
本授权为不可撤销授权,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就上述房屋所实施
的法律行为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其房产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居间出售本协议说约定的甲方拥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代为收取客户承租该物业租金。甲方承诺不自行出售或另外委托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出售。若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出售“该房产”的,已于签署本合同当日解除与其他个人或机构的委托出售协议。乙方承诺按甲方委托事项要求代理房产出售,充分利用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和推广途径,积极寻找合适的承租方,并即时将该房屋的出售情况告知甲方。
二、该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该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米,户型: 室 厅 厨 卫,朝向 ,建房年代: ,房屋结构:□钢混□砖混□框架□框剪
(二)、房屋产权情况:房屋产权证号码: ,□是□否处于抵押中,□是□否有产权共有人。
(三)租赁情况:□有□无,租赁剩余期限: 承租人□是□否同意放弃对该房的优先承租权。
(四)、看房方式:□钥匙□预约□居住□租客,屋内设施:
三、委托出售条件:房屋委托出售价格 元整,最终以成交价为准。
四、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夜日止。
五、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之客户签订租赁合同或乙方代甲方收取客户定金则认定委托事项完成。
六、佣金收取:本房的最终成交价高于本协议约定的房屋委托出售价格,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 元整(小写:¥ )作为这套房屋交易的.奖励,并在签订租房协议当天支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一)、除不可抗因素外,甲乙双方不可违约,如任何乙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支付守约方约定最低出售价的 %作为违约金。
(二)委托期限内,当出售价格等于或大于委托价时,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 天内必须签订《房屋租赁居间合同》,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三)本协议终止后 天内,甲方本人及其房产共有人均不可自行与乙方介绍之承租方以任何方式进行交易,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八、协议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九、补充条款:
委托人(甲方): 委托人(乙方):
电话: 经办人:
委托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委托人: ,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
受托人: ,女,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位于福州市 单元的房产系我们夫妻共有产业,((详见预售合同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如下事项:现因我们事务繁忙,特委托 代为办理如下事项:
1、代理我们办理出售上述房产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2、代理我们办理上述房产的代缴公共维修基金手续。
3、代理我们办理及领取上述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4、代理我们办理及领取上述房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5、代理我们办理向担保公司借款,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
6、代理我们办理上述房产之银行解押申请、还款及抵押注销之有关手续。
7、代理我们领取上述房产之抵押注销后的受理单及《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有关手续。
8、代理我们办理签署出售上述房产在公积金中心和银行的相关文件。
9、代理我们办理上述房产的银行开户、冻结、解冻及划转等相关手续。
10、代理我们办理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后的调档、登报,补证等相关手续,签署补证的相关文件,缴纳相关费用。
11、代理我们办理出售上述房产及《房屋所有权证》过户之有关手续。
12、代理我们办理出售上述房产的网签及调首购的相关手续.
13、代理我们办理上述房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
14、代理我们办理上述房产的水、电、管道煤气、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等附属配套设施的过户相关手续。
15、代理我们收取上述房产的全额售房款。
16、代理我们办理落实、查询户口及落户、迁户之相关手续。
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进行的代理活动,办理的有关事项,签署的有关文件我们均承认,受托人有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项办妥为止。
委托人 :
年 月 日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事项、权限: 委托人______是位于来宾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现我同意出售上述房产。因为我_____________,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买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___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 在符合依法出售的前提下,代我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的买卖合同;; 2、 代为办理与出售此房相关的手续; 3、 代为收取相关售房款;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完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委托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共同拥有位于
(房产证号)的房产,其中,委托人占有50%产权。
委托人特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的代理人,
受托人可以单独以
委托人的名义代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撤销原合同,重签新合同。
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二、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三、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四、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 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委托人均予认可。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