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为了便于开展业务,我公司全权委托 办理与 公司领取承兑、发票、收据等票据,受委托人信息如下:
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地址: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如果因授权委托人无法直接领取,需要邮寄票据的供应商,则需做以下说明:
我公司全权委托贵公司 (部门) (人员)邮寄各种承兑、发票、收据等票据(费用我公司承担)。我公司收件人信息如下: 收件人姓名:收件电话: 邮寄地址:授权期限: 年 月日至年 月 日
特此授权!(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在此授权期限内,我公司委托人员签收票据(或收件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生的任何与票据有关事项(如损毁、丢失、转让等)与贵公司无关。若 公司未收到新的变更授权委托书,不得对其他人员进行我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发票、收据等票据的往来传递,也不接受口头委托。如遇特殊情况,需非备案委托人领取票据时,须出示我公司的单位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方可办理。
委托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授权代表人(法人)
日期:
委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
代理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因本人购买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幢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同时授权贵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
年月日
代理人:
年月日
大连银行 行:
本单位(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因 业务需要,书面授权本单位工作人员(姓名) ,证件号码 ,
到你行办理业务,请予接洽。授权事项如下:
授权事项(请对下列事项划“√”或“×”,不允许空项)
【 】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基本户 □一般户 □专用户 □临时户 □其他
【 】变更银行结算账户事项:
【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基本户 □一般户 □专用户 □临时户 □帐号
【 】单位授权其内设机构(部门)
开立
【 】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授权项目部
账户
开立
【 】账户挂失业务:□预留印鉴挂失 □凭证挂失 挂失帐号
账户
【 】临时账户展期事项:
【 】补(换)发开户许可证事项:
【 】支付密码业务事项:
【 】明珠信使业务:□功能开通 □功能变更 □功能撤销 □其他
【 】购买重要空白凭证:凭证种类
数量
【 】其他具体事项:
本授权书自本单位(人)签章日起生效,直至本单位(人)提交新的授权书之前均为有效,
本单位(人)保证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合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人)自行承担。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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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
代理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因本人购买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幢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 同时授权贵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年月日
代理人:年月日
贷款介绍
贷款是一种按照利率和归还条件而出借货币的信用形式,出借机构分为银行和各信用机构,贷款类型分为个人贷款,汽车贷款,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消费贷款,信用贷款,无抵押贷款。
一、半年至一年的短期贷款为:
1.180天以内(含180天)5.6%;
2.180天至365天(含365天)6%。
二、一年至五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利率为:
1.一至三年(含)6.15%;
2.三至五年(含)6.4%;
3.五年以上 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