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合同范文集合七篇

王明刚

委托书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榆林、靖边商业地产(案名待定)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委托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a) 项目位于榆林的 区, 占地约 亩,其中商业面积约 平米 b) 项目位于靖边的 区, 占地约 亩,其中商业面积约 平米

  二.项目商业运营服务目标

  通过项目区位资源的调研及分析,准确定位,合理规划,提高成效,减低风险。 通过系统性操作,执行订单式商业开发模式,提升整体项目商业价值,实现商铺销

  售和租赁的高回报率。

  三.商业运营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商业招商前期策划定位

  项目市场定位及其多维度描述

  项目的商业整体定位及商圈复合性推导

  商业人口、商业建设面积适配性定位

  项目内各主题区域业态功能定位分布及商业销售分配格局

  第二部分:商业招商代理执行

  1、招商规划

  招商组合方案及战略实施

  商业主题卖场及主题商街的布局划分

  根据意向性主题商业进行物业及成本性分析确立可行性

  消费人流导向及动线切割布局分配

  商业品牌资源策略制定

  各商业业种分类型价格体系制定及文本流程规划

  招商手册标准化及招商人员的培训和督导专业化

  招商各实施阶段的方案制定费用预估及培训务实性

  2、商业招商

  制定相关财务、税费政策以及各外联单位费用预估

  最佳整合租赁、运营流程设计

  项目整体的租赁性公摊计算及车、物流动线设计。

  招商过程控制、节点的掌控和调整

  招商的流程、促销活动组织

  价格体系、合同文本制定与实施

  招商洽谈及管理

  招商执行与监控

  3、商业网点论证

  进行商业业态梳理性调研

  进行项目商业选址及评价

  商圈人口分析及经营策略

  建设方案及交通容量

  节能环保及安全分析

  财务分析及竞争

  组织论证会议并答辩

  实现网点规划听证

  4、开业及运营

  做好开业初期各项促销活动方案及应急方案。

  确定短、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及经营目标

  相关人员组织架构的调整、完善。

  相关商业的各项流程执行监控

  进行商业平效控制及调整,完成日常经营性监管

  四.合作内容、方式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全程商业招商的相关性服务,整个合同服务期限为:从签约之日起 1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商业项目前期定位及招商计划。

  2.项目在合同执行中,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招租的唯一代理商并颁发项目招商授权书,全权负责项目的策划、招租工作。乙方在双方议定的价格底线范围内,对于招商、引进方面具有全权决断的权利。

  3.甲方与商家租赁合同签署并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或保证金后,即为乙方本单招商工作完成的依据。甲乙双方合同期内,如商家因故违约,则产生的对商家的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对所空出的商铺继续招商。

  五、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

  家居广场项目:签订品牌加盟协议,每个加盟店协议收取150万的代理服务佣金。招商代理费:依据出租合同收取佣金:家居、百货、超市、影院、KTV、电玩等超过1000平米项目租赁合同的 两个 月租金,1000平米以下项目租赁合同的 叁个 月租金。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估租赁合同标的5%的执行费约 以便乙方开展日常工作,此费用作为代理费的预支费用在双方结算代理费时予以扣除。每完成一单招商合同签署且按照租赁合同收取租金或合同保证金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笔合同的全额代理费。所有款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

  六.商业目标

  1、项目商业合作期间, 同商户洽谈、招待及引领至项目地考察所产生的基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甲方完成双方议定的配合部分如房产证明、委托书、物业设施的提供、停车场的规划、招商办公室的准备等前提下,乙方如在3个月内未有重大工作突破,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3.乙方依据市场动态及项目成本等综合因素,超出双方议定的底线价格调整项目租赁价格体系,其计划需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实施。

  七. 委托招商的权限与控制

  1. 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期内独家进行商业项目招商,并由乙方全权进行招商人员及方式的选定。

  2.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发布的任何消息,签订的任何文件,均须得到甲方批准。

  3. 乙方不得自行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任何承诺,如因此而引起甲方法律及经济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双方共同认可的优惠政策、付款方式、装修标准、入住日期等向客户招商本项目。经甲方批准、调整及甲方中途更改除外。

  5. 乙方有权组织客户参观,直至成交。

  6、第三方回避乙方同甲方直接接触洽谈,所达成的合作协议或合同,视同乙方完成招商委托,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

  八. 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1. 乙方责任和权益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商业策划、商业培训、商业顾问咨询及招商执行服务。

  2)乙方须严格保守甲方经营机密,不得未经同意将项目招商运营的非公开资料向第三方展示。

  3)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供招商计划完成表,每两周同甲方召开招商计划、工程完成情况通报会,共同解决招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遇重大事项乙方可提议召集双方会议。

  2. 甲方责任和权益

  1)甲方如有招商中的重大决策均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2)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促进乙方工作正常开展。

  3)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工程进度表及各项证照完成的最后时间。

  4)甲方须在项目驻地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施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5)甲方参与重大主力店招商项目的谈判,并对谈判中的所涉及法务、工程、物业管理条款及时回复。

  九. 双方重要约定:

  1. 为配合招商工作,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超出合同界定工作范围内的相关咨询服务。

  2.乙方成功招商的重大工作成果,由于甲方的因素(公司机制、项目变更、人员变化等),并不影响乙方的招商收益,甲方负责向乙方等同收费标准进行支付。

  3.在实际的招商、洽谈过程中,乙方需严格执行招商计划,并享有招商租赁价格上的话语权。

  十. 违约责任

  1. 如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对方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同时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2.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受政府规定因素或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无法正常进行,则双方无须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 其它:

  1. 其它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由西安市仲裁委员仲裁解决。

  2. 本合同履行地为西安市。

  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委托书合同 篇2

  甲乙方拟合资向xx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房产”),现甲乙丙方就合资购买上述房产事宜达成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产情况。

  由xx开发,位于xx,合同约定面积xx平方米,单价为xx元/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xx元。

  二、出资比例。

  甲乙双方按购房总价联合出资购买该房产,出资比例各占二分之一。

  三、为合理应对当前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或乙方为代表与房产出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物业合同等合同、协议。

  1、出资比例。

  双方联合出资购买房产,出资比例各为50%。双方按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所有权益,并承担因购买该房产及今后与该房产有关的所有购房款、税费等一切支出。

  2、房款、税费支付,

  甲乙双方均应及时履行与房产转让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以及因受让房产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支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为了受让房产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甲乙双方推选甲方为事务执行人,代表甲乙双方履行受让房产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购房款、税费及其他活动费用支出,办理交房手续,办理产权证书过户手续等。

  (2)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房产转让方要求,需乙方亲自办理的,乙方应予执行。

  (3)购房款、税费等付款到期前,乙方应将其应承担的部分款项交由甲方对外支付。否则,付款到期后,为确保受让房产顺利进行,甲方可自己出资垫付或对外借款垫付,因此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甲方向乙方追偿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三、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保管。

  受让后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暂时由甲方保管。若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按房产共有人人数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保管各自的证书。

  四、受让后房产的管理和使用。

  受让后房产的管理和使用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但房产需要对外出售、出租、出借、典当等时,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同等条件下均有优先权。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的,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律师费等。

  六、文书送达。

  本协议确定的联系地址为各类通知、文书送达的地址,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和登记机构,否则造成相关通知文书无法送达的,将视同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该房产有关事宜双方未约定如何处理的,依照我国《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委托书合同 篇3

  兹授权本单位同志(身份证号: )为本单位网站负责人,全权负责网站管理及网站备案相关事宜。该负责人在办理网站备案的所有行为均视为本单位的操作行为,由本单位负完全责任。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日 月

  

委托书合同 篇4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 委托人: 职务: 工 作单位:

  现委托XXX同志(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为我

  方签订合同代理人,其代理事项和权限为:

  1.与XXXXXXXXXX公司签订合同;

  2.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

  (以下空白)

  委 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签 发日期:

  有 效期限:

委托书合同 篇5

  本授权书申明:在本书上签字或盖章的 (公司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本书上签字的 (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全权负责 (工程名称)劳务用工、劳务费用结算和发放以及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等相关事宜,本公司均予以承担其全部责任。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 权 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 (签字)

  公司名称: (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书合同 篇6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中联正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以 的名义处理的投标及合同签署等一切事务。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合同件内容我均承认。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 20xx年 10月13日

委托书合同 篇7

  一、委托签订合同具备的条款: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应写全称,不可简化或使用代号。

  ⑵委托标的。也称委托事项,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这既可以是具体事物,也可以是利益。

  ⑶受托的权限范围:在合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明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受托人只能在授权范围之内从事自己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从事有关事务,其后果应自己负责。

  ⑷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合同中应明确委托事项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完成时间等具体要求。

  ⑸委托期限:是指自委托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委托事项、全部清结之日止的具体时间,如超越这一期限为逾期。

  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应明确委托方与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约束双方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

  ⑺报酬支付:如果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的是有偿合同,则应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报酬的方式、数量、期限等。

  ⑻违约责任: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以便合同一方违约时守约方、仲裁机构改革、人民法院在处理时有所遵循。

  ⑼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是通过某仲裁机构解决,还是诉请某法院解决。

  ⑽其他约定事项。

  二、委托签订合同当注意:

  (1)合同条款应齐全。一份完整的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基本的内容:标的,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如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2)合同内容要合法。签订合同,一定要注意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违反了法律、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方面合同本身无效,另一方面还要受到有关机关的查处。

  (3)签订合同的方式要合法。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必须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不允许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更不允许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迫使对方与自己签订合同。当事人如果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该合同就是不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无效合同。

  (4)委托他人代订合同要注意明确委托权限和事项。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订合同,但是应当出具写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内容的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事项不明确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委托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合同的履行地是确定经济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的要素之一,只有正确地确定了合同的履行地,才能正确地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