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xxx全权委托xxx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事宜,房产地址:_________,房产面积_________m2,申请贷款_________万元(具体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并向乙方承诺如下:
一、 保证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和相关资料;
二、 积极配合受托人办理贷款业务的各项工作;
三、 委托人夫妻双方保证在银行无信用不良,如果因委托人隐瞒或不知自己有信用不良等情况的,代理费用另外增加;
四、 委托代理费用及付款方式:甲方保证在资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同时一次性支出 元人民币(税后)给乙方作为代理费。(抵押及加快费180元、评估费 元等费用自理)。
五、 如遇国家政策、放款制度、银行利率等的调整,以银行最新的规定为准。
此承诺和保证是有效的、不可撤销的,如我未按本承诺执行,乙方可将此承诺所代表的费用数额作为债务向我追讨,我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的权利。
特此承诺!
授权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本公司因拓展业务,为扩大经营规模急需资金,经本公司法人及股东商议后决定全权委托乙方为本公司办理企业贷款事宜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经办贷款业务(含资金短期拆借、社会投资、融资等)的相关事宜,委托授权的范围、有效期限及劳务费用支付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 委托公司的基本资料
1、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经营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工商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托授权范围、有效期限
1、 被委托方代表本公司办理贷款业务(含资金短期拆借、社会投资、融资等)的相关事宜。
2、 授权有效期为壹年(从xxx年5月17日起至xxx年5月16日止或贷款、融资成功后自动终止)。
三、 劳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1、 按乙方为甲方申办成功借贷款、融资总额的_____%
(甲方收款当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甲方拖延支付乙方劳务费则甲方承担按应付劳务费总额5 ‰?天的违约金赔偿乙方;
2、 乙方在办理借贷款、融资过程中产生的差旅食宿、
招待应酬、资料费、手续费等开支由甲方承担。
四、 其他约定
1、 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贷款申请资料;
2、 甲方办理借贷款、融资成功后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
务法律、民事责任或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因本人购买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幢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某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某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某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某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某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某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某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某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
同时授权贵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
因本人购买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幢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去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可以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同时授权贵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年月日
代理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