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有坐落于 北京市 房产一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因委托人不在北京,现委托代为办理上述房产抵押贷款和出售的如下手续:
1、办理贷款申请、放贷业务及签署相关文件,领取相关资料等相关手续,包括签订相关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借款申请书等文件;
2、多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相关事宜,领取抵押后的房产证及他项权利证等;
3、办理银行、放款单位、个人、小额贷款公司的提前还款手续及领取解押材料、房产证、他项权利证等文件;
4、代为到公证处办理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有关的强制执行公证;
5、代为接收银行、放款单位、个人、小额贷款公司所发放的款项;
6、其它与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7、多次办理该房产解除抵押登记手续、领取房产证;
8、办理上述房产进行评估的相关事宜。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及受托期限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行为,委托人均予承认,并由委托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受托人有权转委托。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两年。
委托人(签字):
_______ 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托方:(简称“乙方”)娄底市安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申请贷款事宜,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并同意为甲方提供咨询与相关的委托
服务。
第二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贷款所需的所有证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及
信息的真实、有效、合法与完整。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贷款;若甲方不配合贷款或不履行本协议,则本协议终止。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在代理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向乙方支付预定贷款金额3%的佣金。
3、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证件、信息等其他原因,或隐瞒相关事实所造成的相关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预定贷款金额3%的佣金与代理贷款过程
中乙方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与损失。
第三条 贷款金额
1、甲方预定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约 万元;
2、乙方将尽力帮甲方争取预定贷款金额,贷款金额以贷款银行或机构批准放款额度为准,评估金额以银行或机构指定“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为依据,若甲方最后不能接受银行的实际贷款金
额须终止本协议时,甲方必须承担乙方在代理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元。
第四条 佣金与费用收取方式:(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贷款不顺利或未成功,佣金与费用不退还。
A、乙方收取甲方贷款金额的3%作为佣金,其他(资料费、保险费、评估费、银行公证费、抵押登记费等)贷款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B、大包干: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币(大写) 元(包含贷款佣金、资料费、保险费、评估费、银行公证费、抵押登记费、他项登记费、工本费、交通费等贷款相关费用)。
如因甲方原因(如征信问题等)和银行政策要求需要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甲方在签订贷款委托协议书当日向乙方预付前期费用 元,余款在银行或机构贷款审
批通过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在甲方全面配合下,如非甲方原因,乙方无法贷款成功,退还前期运作费用。乙方在贷款中所产生的劳务费与资料费等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第六条 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如果甲方单方面终止贷款申请,或因甲方原因贷款未成功,甲方必须向乙
方支付预定贷款全额佣金与代理贷款过程中乙方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与损失。
第七条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贷款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告知其真实情况。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甲方在贷款发放后,承诺每月按时向贷款银行或机构还本还息;如发生逾期现象,乙方将受银
行或机构委托进行催收。
第十条 客户贷款信息采集表
受 托 方:
委 托 方:
客户经理:
委 托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
地址:
电话:
受托人:****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授权代理人:
地址:
电话:
经双方协商,委托人与受托人达成如下委托意向:
第一,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办理如下委托事项:
1、办理住房贷款有关手续( );
2、办理期房抵押登记有关手续( );
3、办理现房抵押登记及办理房地产权证有关手续( )。
第二,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代办费用计(大写)叁百无整。
第三,委托人应及时向受托人提供办理上述事项所需的一切必要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
第四,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后应及时办理委托事项。如因非受托人原因而无法办理的,受托人应及时通知委托人。
第五,银行放款后,受托人应及时通知委托人领回借款资料。若委托人在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前来领取资料,致使引起还款逾期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第六,其他: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授权人姓名(以下简称“授权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姓名(以下简称“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授权被授权人代表授权人办理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的全部事宜(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要求必须由授权人亲自办理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的要求签署、续签、修改《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2.经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依照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约定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授权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 壹 年,自授权人、被授权人及见证人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生效。
声明及保证:
授权人特此声明及保证未经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不再向被授权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授权办理本授权委托书中约定的授权事项。任何与本授权委托书内容不一致的.其他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均不得对抗本授权委托书。
签署:
授权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省 _______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日期: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委托人: 性别:出生: 年月 日,
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 受托人: 性别:出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兄妹关系。
委托事项: 委托人 欲在 购买住房一套。因工作原因,委托人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因此全权委托受托人 办理各项手续:
一、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
二、代为办理及领取房产证他项权证及其他产权证明;
三、办理上述房屋购房、按揭贷款相关的一切手续;
四、代为办理银行还款卡或存折的挂失、补办、消磁补办的相关事宜,代为前往银行调取、打印对账单;
五、代为缴纳上述房产的契税,房屋买卖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六、代为办理及领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一切相关事宜;
七、代为办理及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请表。
委托权限:全权代理
委托人的责任:受托人在全权代理过程中办理的委托事项,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认可 。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
委托人:
委托人: ,性别 ,____ 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 ,身份证住址:______
委托人: ,性别 ,____ 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 ,身份证住址:______
受托人: ,性别 ,____ 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 ,身份证住址:______
我(们)与受托人系____ 关系。我(们)欲购买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中和会龙九组中德.英伦联邦 B 区____栋____单元____楼____号的房屋,我(们)因故不能亲自办理上述房屋的相关手续,特委托作为我(们)的代理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购买上述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及相关的附件、协议,代交首付款及相关费用。
二、代为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办理借款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性文件的公证事宜(如果合同中附有强制执行条款,我(们)愿意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并向银行及公证处提供我(们)的相关材料。
三、代为与担保公司签订与个人贷款有关的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费用缴纳等所有相关事宜。
四、代为在银行开立我(们)名下的储蓄卡,作为此笔贷款的委托扣款账户。
五、代为签署委托银行查询我(们)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征信记录的申请。
六、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抵押预告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的证明文件。
七、代为办理并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八、代为到相关管理部门查询住房登记记录信息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件。
九、签署因为办理上述各项事项需要的全部文件。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范围内所签署的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受托人:
年X月X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受委托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住址: 电话: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我单位与 融资贷款一事中,作为我/我单位的代理人。委托事项及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为委托人提供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咨询、媒介服务;
2. 参与融资贷款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协商,争取促成交易;
3. 代为接收、审查借款人的借款所需身份证明文件;
4. 代为接收、查询及审核有关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
5. 代为开展借款人的资信调查;
6. 代为办理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公证、律师见证手续;
7. 代为办理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其他合法事宜。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受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受委托人在代理权限内所从事的一切代理行为及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