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铲车工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目的:减少因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操作与维修保养,不善而引起的伤亡事故,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铲车工必须遵守如下规定,如违反以下规定造成任何安全事故,铲车工负全责。
铲车安全操作规程:
1、本工种属于特种作业工种,所属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及安全培训,熟悉并掌握铲车的性能、构造、原理、操作和维护保养技术及安全驾驶的技术,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并加强观望。
3、必须随时保持铲车的完好状态,每次使用前,还必须严格检查,特别是油电路、发动机、行走系统、制动系统、液压系统及操纵系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使铲车带病工作。
4、发动机启动后,必须空运行一定时间,待油温、水温升到规定值后再起步。
5、起步前,必须检查好车前车后有无障碍物,看好行驶及作业路线。
6、起步时,必须将推铲举升离地面400毫米的位置,增强稳定性。
7、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超过0。5m。
8、铲车驾驶室内,除司机外严禁搭乘人员。
9、作业中严禁接听手机。
10、纵坡行驶时不得超过30°,横坡行驶时不得超过10°,下陡坡时,可将铲斗落地倒车下行。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11、严禁在陡坡上保养车辆或检修车辆。
12、向边坡、沟边铲土时,铲车不得超出边缘,深沟、陡坡地段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13、在危险边坡作业时,严禁急转弯,距坡边、崖边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4、铲车工必须严格遵守车辆的管控,车辆不得让无关人员驾驶。
15、铲车工必须保证车辆在运行中时速不超过20km/h。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