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于20xx年 月 日在 签署。
协议各方:
甲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协议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签署本协议。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
三、公司股东为【】名法人和【】名自然人,分别为:
股东一:【】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二:【】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缴纳方式、时间
(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以货币出资, 出资额为【】万元, 占注册资本【】%;
乙方以货币出资, 出资额为【】万元, 占注册资本【】%。
(二)公司注册资本分以下四期缴纳:
1、第一期出资:甲方缴纳【】万元;本期出资于20xx年【】月【】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2、第二期出资:甲方缴纳
【】万元;本期出资于 年 月 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3、第三期出资:甲方缴纳
【】万元;本期出资于 年 月 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三)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按照分期缴纳的约定,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四)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与运营
(一)公司设立董事会,由【】、【】、【】担任董事;【】负责公司的总体运作,【】负责公司的建设、生产及经营,【】负责公司的财务、融资及资金运作。
(二)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由【】担任;
(三)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由公司成立后另行聘请经营管理人员。
六、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资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设立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出资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出资人即成为公司的股东,各方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享有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二)出资人的义务
1、出资人确保投入公司的资产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公司的全部资产将归属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投入的资产将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出资人不得以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3、应及时提供为办理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4、在设立公司过程中,由于出资人的过失致使公司的利益收到损害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出资人承诺:将按公平及诚实信用、有价等偿的原则并以一般市场条件与公司签署相关的交易合同;
6、出资人承诺:在公司成立后,将不利用股东地位转移利润或从事其他行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构成与公司经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公司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在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出资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承担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七、违约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因其自身的资格不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关规定而导致不能作为公司的出资人时,应及时退出,但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3、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退出的,须向公司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全体股东同意共同委托 (人名)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同意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十、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股东签章: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住房相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以座落于 房地产作价出资入股乙方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乙方双方同意以甲方自有房屋作价出资入股乙方,办理相关房屋买卖手续。
第二条:甲方出资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 ,产权人 ,产权证号 。
第三条:甲方出资入股的房地产经过专业评估,评估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元。乙方目前注册资本为 元。甲方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
第四条:房产的房屋产权证及所有权转交给乙方所有。
第六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处分该房屋。
第七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所购房屋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如甲方违约,应按违约时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返还并赔偿损失。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持有人情况如下:
1、
2、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 币______万元。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出资)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 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 (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__次(或一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上述出资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出资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出资未被查封,保证出资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公证处公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出资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称“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深圳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于深圳市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等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刊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如下:
注册资本中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七条拟在适当时机,对内部员工转让不超过30%的合同优先股份。合同优先股份的权力和义务:
a、合同优先股份不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
b、享有股份购买、退出的自由;
c、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d、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e、每年享有5%的保底奖励;
F、合同优先股份不得向第三方买卖、抵押、转让或质押,双方另约定除外。
第五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时间
第八条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期出资额应在公司设立之时,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之内缴足)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十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起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 修改公司章程。
(12)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五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才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 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驶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为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_________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设立发起人事务所,由_________(或_________指定代表)任事务所主任。
四、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1.主管:汽车制造与销售;
2.兼营:汽车修理、汽车零部件销售。
五、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_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元,每股发行价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各发起人认购比例如下:
1.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2.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3.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4.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七、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_________元,设立费用由_________垫付(或由全体发起人平均垫付、由发起人按比例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
八、同意发起人_________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_________评估师将标的折价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九、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_________人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
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额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_________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由于发起人过失致公司受财产损害时,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十、发起人_________负责设立申请事务,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公司董事、监事选举事务,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其他设立事务(或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发起人协商解决(或由_________酌情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发起人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或居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或护照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 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为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_________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设立发起人事务所,由_________(或_________指定代表)任事务所主任。
四、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1.主管:汽车制造与销售;
2.兼营:汽车修理、汽车零部件销售。
五、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_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元,每股发行价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各发起人认购比例如下:
1.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2.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3.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4.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七、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_________元,设立费用由_________垫付(或由全体发起人平均垫付、由发起人按比例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
八、同意发起人_________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_________评估师将标的折价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九、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_________人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
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额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_________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由于发起人过失致公司受财产损害时,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十、发起人_________负责设立申请事务,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公司董事、监事选举事务,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其他设立事务(或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发起人协商解决(或由_________酌情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发起人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或居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身份证或护照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投资协议由: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身份证号: ,籍贯
乙方:,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投资经营项目:
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壹佰万元。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及手机网络工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页设计、制作;网络工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产品画册、包装、标识设计、制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办公用品、百货、服务器、电脑配件批发、零售;
第三条:法人及运营:
公司注册法人由 担任,公司由乙方管理、运营。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利了解乙方运营项目及运营情况,有义务向乙方提出运营建议,积极支持乙方运营工作。
2. 甲方为乙方出资万元现金作为公司项目启动资金(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及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注册资金(公司注册结束后归还)。
3.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每年贰拾万元人民币的利润分红。
第五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七条:协议解除:
1、 一方双方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 一方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八条:不可抗力因素: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
以上不可抗力因素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运营,则本合作协议自动中止,直到恢复正常运营为止。
第九条:其它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及乙方各持一份。
3、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年日止。
4、 本协议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则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签订续约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出资人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
立协议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立协议人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中介)有限责任公司,于年 月 日特在四川省绵阳市 区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拟设立有限公司名称、住所
名称:
1、四川联邦光银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四川光银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四川易金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住所:办公住所地拟设置于四川省绵阳市人民公园附近,条件成就时也可设立公司营业部、分公司。
第二条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服务;投资信息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居间服务(该经营范围要设法通过工商审核批准,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条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立协议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管理形式
1、立协议各方作为出资者按投入有限公司的出资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
2、立协议各方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行使经营决策权,不得非法干涉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
3、立协议各方应当在公司章程许可的范围内确定一名代言人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4、公司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6、经各立协议人商定:设立的公司决定 作执行董事、总经理; 、 作董事,副总经理, 作监事。
第五条注册资本及出资份额
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为了节约经费,注册可实行分期交付注册资本金,首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20%即100万元;其余的在两年内交清;
2、各出资人在设立的公司中所占的股份份额均等,即均为25%。
第六条公司筹备及业务正常期前工作经费交付
按照出资份额支付。
第七条筹建组
1、立协议各方同意成立筹建组,负责公司筹建工作。筹建组由立协议各方组成,由廖光负责。筹建组的职权如下:
(1)起草和报送筹建公司所需各种申请报告和文件资料;
(2)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财务管理;
(3)催缴出资款;
(4)筹备、召开公司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并就公司组建情况向大会报告;
(5)遇有重大问题建议立协议各方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6)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评估、验资、法律文件草拟等工作。
2、筹建组对公司筹建工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筹建组为筹建公司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立协议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3、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筹建组工作即自行终止。
第八条责任承担
1、公司不能设立时,立协议各方对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致使公司或其他立协议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立协议人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或者不承担请求专业机构验资应承担的义务,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或者已承担义务的立协议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立协议人原本意愿时,经全体立协议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立协议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2、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3、如本协议约定内容与公司生效的章程规定不符,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但公司章程不能违背本协议原则。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立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 份,每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协议人(签章):
20xx年 日 月
甲方:
乙方:
甲方和乙方于20xx年10月14日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xxxxxx技术出资入股,并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拥有xxxxxx 技术,评估机构xxxxxx,评估价xx 万元,拟作价xx 万 元出资入股。
2、 甲方承诺该技术未投入到xxx公司以外的任何地方。
3、 乙方确认,甲方拥有的xxxxxx技术,其技术成果真实有效,同意该技术 作价xx 万元。
4、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 万元,甲方以技术成果作价xx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技术出资和货币方式出资享有同等权益和承担同等的责任。
5、 作价出资的xxxxxx技术,属公司所有,技术出资人甲方不得再以该技术 投入到xxx公司之外的任何地方。
6、 公司正常运营后,在原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发展、创新的新技术成果(含 专利)属公司所有。若发现技术成果价额明显低于本协议的价额,由该技术成果投入方补足差额,全体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7、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 门协调,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 本协议一式 x 份,均为原件,复印无效,出资各方及xxx 公司各执x 份。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若出资各方中有一方是国有全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拟出资入股技术成果,经评作价结果报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甲乙双方就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实际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圆整),此股权记在甲方名下,但仍由乙方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三、甲方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的书面股权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实际运作上,甲方仅以其实际购买股权数,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四、公司在年度分红时,甲、乙双方乙公司核定的红利按其实际股权由公司统一造册分发。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