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协议书锦集五篇

黄飞

交通协议书 篇1

  为了加强公司对上下班人员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司要求公司员工必须签订《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必须遵守公司的《职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2、凡上下班途径开通通勤车的员工上下班须乘坐公司通勤车,以确保上下班交通安全,无法乘坐通勤车的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住宿。

  3、员工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厂,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4、上下班途径开通通勤车的员工,严禁开私家车或拼车回家。严禁乘坐没有正式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

  5、晚上加班超过8点的,要求员工在宿舍住宿,如违反在回家途中发生任何事情与公司无关。

  6、确因交通、生活不便,需自行解决交通工具的员工,必须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6.1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必须自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限定的时间内,上下班人员必须选择公司与居住地的必经之路,不准闲逛,不允许乘载他人。

  6.2 员工上下班途中骑摩托车(包括电动车)、电瓶车必须戴好头盔,未戴头盔者,出现安全事故,由本人自行负责。

  6.3 员工上下班途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报警,由交警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员工因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且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责任自负,同时公司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所有自驾车人员必须遵守以上协议,如果违反以上协议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自己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协议单位:

  协议员工:

  协议时间:20xx年X月XX日

交通协议书 篇2

  甲 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甲方________ 驾驶________ 牌号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梅____________ 路段红绿灯处与乙方________驾驶的____________牌号的两轮摩托车发生剐蹭,造成乙方____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报警,报警后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警对现场做了笔录未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甲方将乙方送至________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____一、 甲方__________自愿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赔偿给乙方____各项损失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圆整。

  二、 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将上述赔偿费支付给乙方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上述赔偿费用是对乙方三人的赔偿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费用后,乙方之间的分配与甲方无关。

  四、 如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本协议签订后对上述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认定的责任比例为由向另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五、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体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 月____日

  附:甲乙双方复印件各一份。

交通协议书 篇3

  甲方:杨__(系受害人杨__父亲),男,汉族,1968年9月21日出生,住址河南省__市__镇__村__。

  甲方:张__(系受害人杨__母亲),女,汉族,1967年8月16日出生,住址河南省__市__镇__村__。

  乙方:石__(系被告人石__父亲),男,汉族,住址河北省__县__镇__村,电话1861__8719。

  鉴于被告人石__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目前一审庭审结束,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以下和解协议:

  一、石__就其交通肇事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深表歉意,并致以最诚恳的道歉,请求甲方予以谅解。

  二、乙方作为被告人的父亲,代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死亡赔偿金人民币31万元整,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上请求赔偿的其他项目自愿放弃,甲方不再向石__及其家属主张。

  三、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上述赔偿款项;赔偿款项付清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甲方不再追究被告人民事责任。

  四、甲方自愿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表达如下观点:甲方作为本案被害人父母,自愿接受被告人石__及其父母的道歉和赔偿,对石__的犯罪行为完全予以谅解,自愿不再追究石__的刑事责任,请求法院给予石去鹏改过自新的机会,对被告人石__予以轻判。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呈交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交通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对于20____年1月15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45000.00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20xx.00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须支付给乙方所剩余的43000.00元。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在甲方赔偿乙方后,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内容包括做伤残鉴定等等,如果因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应当由保险公司理赔的金额。

  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六、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通协议书 篇5

  甲方: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350408198209050015,系该交通肇事司机

  乙方:某某,男 ,汉族,身份证号:35042519660914018,系该交通事故受害人。

  根据经将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20xx年9月10日上午9:40分左右,甲方驾驶闽G52733小车,自将乐城关往机床厂方向行驶至肇事路段因超车时,与对向骑助力车行驶在路边沿的乙方碰撞,造成乙方受伤及两车部分损坏的后果。当事人王峰驾驶车辆 至肇事路段时,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实施超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全部过错,应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蔡立新无导致本起交通事故的'过错,不承担本起事故的责任。”经县医院鉴定“乙方全身多处软组织严重挫伤,左侧第6、7前肋骨骨折,左大腿和,左肩肌肉严重拉伤。”住院期间,乙方家人一直陪伴照顾15天。乙方因工程需要人管理,误工耽搁不起,在受伤住院期间,工程因无人管理耽搁拖延了时间,损失高达10来万元。无奈,只好要求出院,请示医师后,于20xx年9月26日伤势未治痊愈出院,医生要求乙方带药回家治疗调养,建议休息一个月,注意营养,如有不适随诊,并定期到医院复查。现乙方要求甲方,赔偿乙方这次交通事故中所有费用。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该交通事故

  相关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住院期间已经产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误工费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根据我县上年度泥水装修工人年平均收入12万多元(333元/天),乙方本着人道主义精神,赔偿误工费每天200元,休息3个月,200元/×3个月=18000元

  二、护理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住院期间护理费白天和夜晚, 15天×2=30天(日和夜间护理),护理费 150元/天×30天=4500元。

  三、住院伙食补贴及交通费

  乙方同意甲方的住院伙食补贴及交通费补偿150元/天×15=2250元

  四、营养费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乙方因工作需要,伤势未痊愈就出院,现在日夜都伴有剧烈的头痛和头晕,左侧第6、7肋骨还隐隐作痛,时常伴有呕吐,身体需要加强营养和到医院再次复查,需要营养费5000元,复查费1000元。

  五、补偿精神抚慰金

  根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乙方要求甲方补偿在肇事中造成的间接财产损失和身体受损精神补偿慰问金20xx元。

  六、事故车赔偿费

  车祸中直接造成财产损失——助力车一辆,被甲方汽车碾压报废,车辆赔偿费3200元。间接财产损失10多万。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乙方就自认倒霉,间接损失10多万不要求赔偿,旧车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要。

  乙方要求肇事方赔偿费:误工费18000元+护理费4500元+住院伙食补贴和交通费2250+营养费和复查费6000元+精神抚慰金20xx元 +事故车辆赔偿费3200元=35950元

  18000+4500+2250+6000+20xx+3200=35950 (元),合计人民币叄万伍仟玖百伍拾元整。

  七、以上各项费用一次性付清。自此,甲方的赔偿责任完全消除,乙方自愿承担该事故可能导致的隐形伤害风险,不再要求甲方承担该次交通事故有关的任何其它赔偿责任。对这起交通事故乙方有异议,在无视线障碍物的情况下,为什么乙方会把迎面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在路的边沿,无过错的乙方撞到,觉得有蹊跷。

  八、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要求,那么复查后一切内伤所引发的风险,以及后遗症,及事故引发的并发症均由甲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交将乐公安局交警大队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 )

  20xx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