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授课邀请函
一份令人心动的邀请函,真的非常重要。下面整理了几篇领导授课邀请函,欢迎查看~
xxx 领导:
xxx班已于xxx年xx月xx日开学,特邀请您为本期青干班学员授课。
此致
衷心感谢!
课题:xxxx
时间:xxx年xx月xx日上午xxx分
地点:xxx楼教室
xxx年xx月xx日
联系人:xxx
尊敬的_______老师:为提高我区______人才的业务技能和实践水平,增强_______工作的.设计和制作能力,促
进全区______质量的提升,我__拟邀请您与201X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就“________”为
_______培训班做专题授课。恭候您亲临指导!
此致
(联系人:联系电话:)
尊敬的 黄耀和 律师(老师):
为了提升律师办理企业并购与重组业务的技能,提高企业并购与重组律师服务的品质,我们决定开办一期“并购与重组律师专业技能高级研修班”。该班拟聘请国内资深并购与重组律师、高校知名并购重组学者、政府主管部门专家以及并购重组纠纷审判专家联袂授课。
鉴于您在业界的学术地位、成就和影响,我们真诚地聘请您为“点睛网高级培训师”,并邀请您在百忙之中拨冗前来为本班授课。现就本班的有关情况向您报告如下:
一、本班名称
本班名称:“并购与重组律师专业技能高级研修班”。
二、时间安排
1、XX年3月26至XX年 月 日之间,共授课8-10天。
2、授课时间为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4.30时,晚上(如有)6.30时-9.30时。
3、每天面授上课共6个小时,即8节课(45分钟/课)。
三、授课方式
1、本课程开设“面授班”和“远程班”,采取“面授、网络、光盘”等立体覆盖教学模式。即北京学员在现场听课(同时录制网络课件);外地学员在网上听课;不能或不愿上网的学员,通过课件光盘、
讲课录音和教材讲义等方式学习。
2、特别敬请各位老师理解本班的“立体教学”模式,并许可我们在面授的同时以网络视频、光盘课件或讲义教材等方式使用本课程内容进行教学使用,并取得相应回报与收益。
3、如无特殊约定,每位老师每次授课安排半天(即3小时,4节课),每次详细讲授1-2个实务技能专题。
四、听课对象
1、“面授班”即在现场听课的对象为北京市及周边地区执业在二年以上的律师,计划招收70人。
2、“远程班”即在网上听课的对象为全国各地的执业在二年以上的律师,每班计划招收学员100人。
五、授课内容
1、详见附件一(课程单元表)。
2、我们建议您的授课方向为《并购与重组律师业务概论》。具体内容请老师确定大纲,填入回执表反馈我们。我们收到您的反馈意见后进行统一协调平衡,最终确定您的讲课内容。
3、重要建议:选题尽量考虑律师业务的实用性、不宜太大,“小题大作”为好;以案例教学;课后可留15-20分钟互动;尽量每20分钟左右讲完一个章节,以方便网络课件的分集制作。
六、授课时间
我们希望您XX年 月 日上午(或在此后至XX年 月 日间的周六或周日,预选一个半天)前来授课,并填写回执告诉我
们,或者电话商量具体授课时间。
七、课酬回报
1、课酬:授课老师每小时课酬标准为1000元,讲课半天为3小时计3000元整。如果您认为以上课酬太低,请将您所期待的数额反馈我们再行商定。
2、杂费:授课老师的交通费、住宿费由我们安排报销,中午工作餐或晚餐我们负责招待。
八、确认邀请
授课老师如果同意接受我们的聘请,可以下列方式反馈意见:
1、填写以下回执(见附件),通过Email或传真发回我们。
2、直接在电话中确定讲课时间和讲课内容。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8号南智慧大厦502B(演播厅) 电 话:010-62272299(兼传真) 网 址:www.zfwlxt.com 电 邮:cuplw@zfwlxt.com
联系人:刘 卫(主编)13911597929
王红霞(教务)15116990858
北京法政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北京点睛政法网络学堂 XX年2月16日
附件1:
并购与重组律师专业技能高级研修班授课
邀请函回执
联系方式
电 话:010-62272299(兼传真) 电 邮:cuplw@zfwlxt.com
联系人:王红霞(教务)15116990858
刘 卫(主编)13911597929
附件2:
并购与重组律师技能高级研修班课程表
(征求意见稿)
附件3:
拟请师资参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