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应届毕业生补贴有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个人每年3000元的就业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个人每年3000元的就业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以上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
“毕业2年(5年)以内”是指首次认定享受政策的资格条件,并以毕业证书毕业时间和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认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是指申请补贴时需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是指申请人在申请补贴时仍在该企业就业;“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划分由经办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审定。补贴标准:按年补贴3000元/人。需按年申请,本年度申请上一年度补贴。
一、申请条件
2020年1月1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在市本级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
具体以缴纳社保为准,即2019年及以前在嘉兴(含所辖县市区,下同)已缴纳过社保的人员不纳入生活补贴范围(连续就读期间缴纳社保的除外,下同)。
其中,市属国有企业本科及以下学历人才按照《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嘉国资领〔2019〕1号)执行,不纳入生活补贴范围,其他本科及以下学历人才适用生活补贴的企业范围由各区自行确定。自2020年度起,原硕博倍增计划中安家补贴和聘用补贴合并为生活补贴。
二、补贴标准
①给予博士6万元、硕士3万元、“双一流”高校及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万元(毕业时间距离初次来市本级企业工作时间不超过12个月,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工作时间以缴纳社保为准,下同)
②其他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1万元
③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0.6万元的生活补贴。
预计2022年8月或者9月发放,最快7月底发放。(仅供参考,详情可拨打嘉兴市人力社保局电话咨询:0573-83837062)
生活补贴发放标准:
对象和标准:给予2020年及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博士6万元、硕士3万元、“双一流”高校及2022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万元、其他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1万元、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0.6万元的生活补贴。应届指毕业时间距离初次来市级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超过12个月。其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人才(含劳务派遣人员),不纳入生活补贴范围;其他本科及以下学历人才适用生活补贴的企业范围由各区自行确定(企业须纳入所在地税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