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应届毕业生补贴包括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以及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等同于大专及以上学历)。
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以及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等同于大专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毕结业类型须为毕业,结业肄业等其他情况不符合要求。函授等在职教育学历不符合申报要求。全日制毕业证明以学信网个人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咨询电话
市本级 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0577-89090323
鹿城区 区就业服务中心 :0577-56677587
龙湾区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中心 :0577-86966769
瓯海区 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0577-88520579
洞头区 区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0577-63478987
乐清市 市人社局市就业管理处 :0577-61520078
瑞安市 瑞安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577-65611503
永嘉县 县人力社保局就创中心:0577-57675976
文成县 县人力社保局就创服务中心 :0577-59026850
平阳县 县人社局就业处 :0577-59885163
泰顺县 县人力社保局 :0577-57587540
苍南县 县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0577-68680318
龙港市 市社会事业局 :0577-59911820
瓯江口 瓯江口组宣部人社科:0577-55875198
经开区 区人力资源局就业培训处:0577-86996803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照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月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家政服务或农业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个人每月300元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