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建成区区域内非农业户籍,且居住满一年以上;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的连续救助。
1.麒麟区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建成区区域内非农业户籍,且居住满一年以上;
2.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的连续救助。
1.初审:区属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负责受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资料收集、表格填写、入户调查及前期公示;
2.复审: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对新申报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进行复审、汇总并报民政部门认定;
3.审核:区保障办接民政部门认定函后,汇总上报市保障办审核;
4.发放:区保障办接市保障办审核函后,发放租赁补贴。
1.租赁补贴申请书;
2.低保证复印件(申请人必须为低保证户主);
3.户口簿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无住房证明;
6.结婚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或离婚证(带原件备查)、离婚协议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1.按照符合条件的家庭低保享受人给予每人每月补贴15平方米;
2.曲靖市中心城区租赁补贴标准为:5.6元/人·月·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