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执业技能等级人员等留(来)长人才;进城农民。
(一)申请人身份条件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执业技能等级人员等留(来)长人才;进城农民。
(二)申请人购房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及其它外县市)国有土地上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宅及二手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保障性住房),且应符合唯一住房条件。
(三)房屋购买时间
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二手住房买卖时间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完成不动产登记。且在此期间提交购房补贴申请。
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类经济实体开发建设“人才公寓”,为留(来)长求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住所的,可享受国家“租购并举”政策。2021年应届毕业且已办理落户手续的高校毕业生,可优先在政府住房租赁平台自主选择房源租住。
人才公寓补贴申请条件:
已办理落户手续的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和2021年度在校即将毕业(含已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人才公寓补贴所需材料:
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落户手续。
登录长春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http://zl.ccfdw.net/lease/nointercept/pc/index.html),进入房源信息,线上选房。
租房补贴所需材料:
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落户手续。
租房补贴相关可咨询:
长春市房地产市场监测服务中心(长春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431—81810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