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具有本办法适用区域内常住户口及已取得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城市居民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单亲家庭及未婚申请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以上;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本办法适用区域内无房或者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本办法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包括单亲家庭。
(一)城市居民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办法适用区域内常住户口及已取得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
2、城市居民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单亲家庭及未婚申请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以上。
3、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本办法适用区域内无房或者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本办法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包括单亲家庭。
(二)新就业职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办法适用区域内居住证或常住户籍。
2、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不满28周岁。
3、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本办法适用区域内无房或者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
5、被本办法适用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者与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
(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办法适用区域内居住证。
2、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本办法适用区域内无房或者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在我市适用区域内稳定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四)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021 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城区内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新就业职工;具有本办法适用区域内居住证或常住户籍;在我市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需在本办法适用区域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问题。
1、申请人拥有房屋而产权证在他人名下或者未办产权证的(包括已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2、申请人居住父母或者子女名下市区内房屋的。
3、最近5年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者享受房屋征收拆迁货币补偿的。
4、申请家庭拥有汽车价值超过6万元(车辆价值以购置发票为准)及车辆转移不满两年的。
5、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注册资金超过20万元(以企业注册登记为准,不按是否实际出资认定)的工商企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出资,或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理事)、监事等职务的。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以及承租企业公租房的,不得申请住房保障;享受我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等政策的,不应重复享受住房保障。
中等偏下、低收入家庭标准线
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家庭标准线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为准。
目前,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线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6752万元以下,低收入家庭标准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5726万元以下,低保、困难职工家庭以民政部门、总工会认定为准。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是总收入中扣除应缴纳的所得税和个人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障支出以后的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一)《住房保障申请审核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或者收入情况承诺。
(四)填写住房保障诚信承诺书。
(五)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
(六)车辆购置证明;新就业职工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由单位统一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