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小微企业有很多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帮大家整理了最新的赣州小微企业补贴和免税政策,可供参考!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家庭服务业企业,以及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且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园区企业新招录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分别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高于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就业生活补贴,可连续享受3年。
提高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的比重。我市目前已启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至昨天为止,全市事业单位已申报招聘人数约4000余人,随着申报工作的继续,招聘总人数及招聘应届毕业生人数还将增加。
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等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具有博士学位等人员,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申请100万元以内的贷款,原则上免担保。对具有硕士学位人员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申请50万元以内的贷款,原则上免担保。
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并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支持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入驻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社保补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免费创业培训:高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可享受一次免费创业培训,人社部门给予院校培训补贴。
《关于支持赣州经开区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助力中小企业提质增效
1、落实财政支持政策
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服务体系建设、参展参赛中的引导作用,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快速成长。
2、加强平台基地建设
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在享受上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同时获得两级以上部门认定的单位,按最高档次标准给予奖励。
3、鼓励创建科技孵化器或创业孵化基地
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强化科技孵化工作推进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赣经开办字〔2015〕113号),鼓励我区范围内社会各界(含企业、大专院校等事业单位、社会新经济组织)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对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办公用房等存量用房,在不改变建筑结构,确保建筑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改造为科技孵化器或创业孵化基地。根据孵化能力、孵化效果等具体情况,经相关程序评审认定,达到市级、区(县)级基地或孵化器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或科技孵化器授予相应牌匾,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已达到省级、国家级条件的帮助其向上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或科技创业孵化器。
4、实施阶梯培养
对“企升规”工业企业给予1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专业化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享受上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享受上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同时获得不同层级认定的单位,按最高档次标准给予奖励,获得认定奖励后又提升认定等级的,实行补差奖励。
5、实行优质企业奖励
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预见独角兽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赣经开办字〔2019〕96号),对通过省级评选的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瞪羚、潜在瞪羚企业,在享受上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8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成功认定为区级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瞪羚、潜在瞪羚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6、强化银税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强化银税合作,税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享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加强中小企业融资知识培训,鼓励支持银行机构积极探索建立贷款全流程限时制度,进一步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响应速度,支持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
7、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
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中,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LPR利率+200个基点、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
8、给予融资贴息支持
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用于设备购置、科技创新等生产经营发生的银行贷款(不含政府‘信贷通’贷款),按照央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折算产生的利息,给予银行贷款利息的10%进行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中小企业办理的专利权质押贷款,给予银行贷款利息的30%进行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贴息期最长不超过1年。
9、引导“个转企”转型
简化“个转企”程序,按照“一注一开”的原则和程序同时办理,在不违反企业名称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保留原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及特点;转型企业原则上可以保留转型前个体工商户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并享受“个转企”相关优惠政策。
10、加大税收支持力度
对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转企入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外)可以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个转企”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时,投资主体、经营范围不变,且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 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