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迁移
1、在职人员调动迁移
2、录用公务员迁移
3、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
4、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5、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
6、租赁政府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7、随军家属迁移
投靠迁移
1、夫妻投靠迁移
2、父母投靠子女迁移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4、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5、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学生户口迁移
1、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
2、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4、迁入产权属政府且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
5、入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户主、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供申请人与被投靠人、户主与入户地址房屋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被投靠亲属家庭户的户主不是申请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则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顺德区均安派出所
电话:0757-25518377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行政服务中心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顺德区杏坛派出所
电话:0757-27388712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边杏坛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首次办理不收费,补办或过期换领的,要交4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