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在外地居住或工作的参保人员。
1、转出申报材料:
①转移人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工作单位的转移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或调动函等相关材料;
③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转入申报材料:
①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②转移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转出办理程序:
①转移人员按规定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据此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②转移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接下来的工作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联系完成;
③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后通知参保单位或者参保人员本人。
2、转入办理程序:
①转移人员按规定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②经审核同意后,转移人员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接下来的工作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联系完成;
③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后通知参保单位或者参保人员本人。
法定时限:即时履行手续,办结进度据实确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攀枝花大道中段211
电话:0812-222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