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就业、就学和务工的外省市户籍居民;
2、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注:全国各省份户籍居民均可在本市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异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只要离开户口所在地所属区(县)、跨区(县)合法稳定就业、念书、居住;
2、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期、丢失、损坏需要换领、补领,并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首次申领除外)。
1、在市内办理了居住证的,持居住证办理;
2、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的,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办理;
3、在市内没有办理居住证,也没有做实有人口登记的,办理时除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我市就业的,需提供聘用合同、工作证等相关材料;
(2)在我市就学的,需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3)在我市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另: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
办理地点
自贡身份证异地办理点:
1、自贡市自流井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 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街9号 0813-4703122
2、自贡市贡井区政务中心 自贡市贡井区南环路226号 0813-8779251
3、自贡市大安区政务中心 自贡市大安区仁和路 0813-4703219
4、自贡市沿滩分局办证大厅 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梨园路66号 0813-4703432
5、自贡市高新公安分局警务服务大厅 自贡市汇东西宁街167号 0813-4703826
6、自贡市荣县公安局户政中队 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三段 0813-4703629
7、自贡市富顺县公安局办证大厅 自贡市富顺县东湖镇南环路493号 0813-470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