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考招生简章整理

秦风学

2019天津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日前,市教委发布《天津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本市“中考”改革正式启动。据介绍,本市将从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2年左右初步建立起科学、公平、具有天津特点,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

根据配套工作方案,本市将继续实行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招生“两考合一”考试。同时,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听力)、体育与健康、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含实验)、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13门课程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成绩以分数或等级形式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和化学各10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各100分。体育与健康由现在的30分提升至40分。总分值共800分。

地理、生物科目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考查,以及物理、化学、生物3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的形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科目,以及地理、生物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实行开卷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

此外,本市将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化和完善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和突出表现。

从初中入学起,为每位学生建立个人成长记录。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学校成立评审小组,每学期末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规范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健全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保障机制。

按照要求,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引导初中学校开展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发挥积极作用。

天津2016中考指标生分配政策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改变以升学考试分数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市教委昨日下发《2016年天津市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实施方案》,规定2016年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为40%(即占优质高中计划生的40%);指标生降分录取幅度为20分。

取得推荐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6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按相关规定填报志愿的指标生,享受降低20分录取政策。指标生只能享受一项政策照顾。

分配原则: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在市重点高中学校范围内进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要以本区县初三毕业生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将优质高中计划生指标分配到本区县的每一所初中学校。按照《2016年普通高中指标生测算表》下达的指标生计划,做好指标分配工作。

推荐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方可取得指标生资格:(一)具有天津市正式户口(含蓝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二)学生在学籍所在校就读,初中不择校;(三)市级学业水平考查(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四个科目中,至少有两科达到“良好”,其他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四)德、智、体全面发展,初中综合素质评价达到2A和3B的学生(其中道德素养应为A)。

2020天津中考招生报考政策规定

对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高级中等学校有何规定?

根据市教委2020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考生须参加体育测试、学业考查、学业考试并取得初中毕业资格后,方可参加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

市级学业考查科目为地理、生物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业考查成绩采用等第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化学、物理、体育。学业考试各科目成绩均以原始分数的形式呈现。全部科目总分值为590分。语文、数学、外语分值均为120分,化学、物理分值各为100分,体育分值为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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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考市重点高中考生的学业考查成绩有何要求?

报考市重点高中的考生,在市级学业考查(地理、生物学、道德与法治、历史)4个科目中,至少有2个科目的成绩达到“良好”标准,其他科目达到合格标准,区级学业考查科目的成绩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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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升学政策照顾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享受的录取政策分为哪几类?

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的录取政策分为:

(1)可在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

(2)可享受降分录取;

(3)可享受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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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哪些条件的考生可以享受在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在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

(1)2019至2020学年度评选出的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2)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

(3)台湾省籍考生。

(4)少数民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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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哪些条件的考生可以享受降分录取?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可享受降分:(1)降20分录取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2)降10分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二级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3)降5分录取

获两次以上(含两次)三等功奖励的驻津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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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哪些条件的考生可以享受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不在享受加分、降分政策范围内,但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享受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2)现役军人子女。

(3)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

(4)2019至2020学年度区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5)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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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等条件指的是什么?

同等条件是指:在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基础上,考生升学成绩(含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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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照顾的,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同时符合加分、降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政策照顾的,在申报政策照顾时,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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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同时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

考生不能同时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

当考生以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和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当考生以特长生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政策和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当考生以指标生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政策和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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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如何确定升学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顺序?

在考生升学成绩〔含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相同时,确定其录取顺序的办法是:首先比较其是否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为不属于降分范围内的现役军人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为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为2019至2020 学年度区级优秀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为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学业考试基础学科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学业考试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志愿顺序的先后,志愿顺序靠前者录取优先。由此确定升学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