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第四条和第五条之规定。
1.11月15—20日,各系制定计划。各系根据本单位教学资源情况,确定各专业可接收的转入学生计划数,计划数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应年级人数的20%,同时制订各专业转专业考核办法。各系转专业计划、转专业考核办法于11月2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2.11月23日,转专业计划与考核办法公布。各专业转入计划和考核办法,报经教务处汇总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3.11月25—12月2日,学生提交申请。学生根据各专业公布计划数和考核办法,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申请表》。12月3日教务处汇总学生转专业情况并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学生可以调整转专业志愿。
4.12月8日—12月13日,转入系考核。按照志愿优先、竞争择优原则,各系组织考核,在计划限额内,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填写《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统计表》,并于12月13日将汇总表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并报教务处。
5.12月14日—12月18日,学院审核批准。教务处对各系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复核、公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批准,公布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6.请各系仔细审核转专业资格,是否符合转专业资格。转专业应有专人负责,包括资格审查,考核管理等,对考核过程不严谨的系,教务处将根据审核结果进行通报。
7.公共课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完成后一天内,教务处统一组织,对拟转出学生成绩进行审核,公共课期末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将取消转专业资格。审核结果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8.成绩审核结果获批后两天内,教务处公布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完成学生学籍异动。学生于开学时到转入系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进入转入专业班级学习。
1.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参与转专业。转专业的学生一旦上网公布后,其学籍将由学院统一予以变更,学院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各系应认真做好学生转专业咨询工作,指导和引导学生正确、理性地选择专业。
3.请各系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做好本学院相关专业转专业拟定计划、考核方案、数据统计及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确保转专业工作整体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