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继续学习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文史类专业的学生要求转入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统计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等只招生理工类考生的专业者;
2.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要求转入普通类专业或普通类专业的学生要求转入艺术类专业者;
3.美术类专业的学生要求转入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的学生要求转入美术类专业者;
4.无正当理由者。
(一)本人申请及各系审核:2020年9月21日—9月23日
学生要求转专业,须由本人申请,经转出专业所在系研究同意转出、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各系于2020年9月23日前将转专业学生申请表及汇总表报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教务处汇总、审核:2020年9月24日
教务处根据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学院研究并公布结果:2020年9月25日
2020年9月25日,学院研究并公布结果。
2020年9月28日-30日,转专业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并到新专业所在系报到。
(一)学生转专业只限一次;
(二)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