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省外本科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四川音乐学院,其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 经历了“四川省立音乐实验学校”、“四川省立技艺专科学校”、“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成都艺术专科学校”、“西南音乐专科学校”等时期以后,195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下设31个教学院系、18个研究中心(院所)。举办有包括附中、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层次的教育,在校生规模14000余人,在职教职工2000余人,是全国九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
学院环境优美、场馆设施齐全
锦江春色来天地、古蜀风韵在新都。学校锦江校区坐落于成都市中心武侯区锦江河畔,占地面积120余亩;新都校区位于古蜀发源地之一的成都市新都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学校有各类音乐厅、排练厅、演奏厅数十个,有标准化现代化的体育场、游泳场,能够满足师生教学和锻炼需求。图书馆占地16000㎡,各类藏书(含纸质、电子、音像等)155万册(件),是国内艺术院校图书馆中建筑面积最大、藏书量最多的图书馆之一。校史陈列馆、西南少数民族乐器陈列馆藏品丰富、特色明显。学校还与省内三所高校共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成为素质提升、文化兴川的重要力量。
坚定办学定位、着力人才培养
学校办学定位为:建设以音乐专业教育为主体,美术、舞蹈、戏剧、影视、传媒艺术、艺术学理论等专业教育综合协调发展的专业艺术院校;建立应用型与教学研究型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以本科教育为主、拓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强化传统和优势学科、打造和优化重点学科、积极拓展新兴和交叉学科;着力培养在国际国内有一定影响的高、精、尖艺术人才,大力培养适应能力强、技术水平优秀的应用型人才。学校拥有编制齐备、在省内外有广泛影响、全国音乐院校中唯一的职业化运营的“川音交响乐团”以及“川音民族管弦乐团”、“川音合唱团”。此外还有为学生提供艺术实践的“川音学生管弦乐团”、“川音附中学生乐团”。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完善各层次教育
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积极发展各层次教育。目前学校本科层次有艺术学、管理学、工学三个学科门类,8个专业类、29个本科专业。学校于1986年取得音乐类文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现已具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于2005年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批准的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予权;于2014年获得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于2009年起和四川大学联合培养音乐传播学博士生,2013年成功获批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校从2003年开始招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特色显著
学校在2008年的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彰显办学实力。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省级特色专业为:音乐学、工业设计、绘画、舞蹈学。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为:作曲系作曲主科教研室、钢琴系钢琴主科教研室、管弦系弦乐教研室、声乐系美声教研室、手风琴电子键盘系手风琴教学团队。省级重点学科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钢琴、美术。
师资力量雄厚、专家德艺双馨
学校现有副高级以上专家、教授320余人,其中:二级教授1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人,部优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4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5人,四川省教学名师3人。学校还有一大批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并取得丰硕成果的专家教授组成的教学团队。老一辈音乐教育家常苏民、羊路由、刘文晋、郎毓秀等一大批专家、学者早已蜚声海内外。
科研硕果累累、比赛捷报频传
学校有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国家发明奖 1 项,省教学成果奖 15 项,省哲学社会科学奖 17 项。近五年来,学校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和评奖中获得国际奖项430余项、国内奖项 1400余项,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授予的奖项44项,“中国音乐金钟奖”13项,德国工业设计“红点奖”2项。出版学术专著140余部。学校还拥有四川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西南音乐研究中心”。学报《音乐探索》入选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CSSCI来源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
国际国内竞风采、川音校友谱新篇
经过近八十年的办学发展和几代“川音人”的共同努力,学校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艺术专业人才。涌现了作曲家高为杰、何训田、贾达群,歌唱家范竞马、赵登峰、霍勇,表演艺术家刘晓庆,钢琴演奏家李云迪、陈萨,小提琴演奏家宁峰、文薇等一批杰出校友,在国际国内享有很高声誉。近年来,学校还培养了李宇春、何洁、谭维维、王铮亮等一批新星,活跃在国内各类舞台上,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学校以建设一流艺术院校为己任,以培养一流艺术人才为目标,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团结奋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方向,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增强办学实力为目标,努力培养*事业的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办好人民满意的艺术教育谱写新的篇章。
二、培养目标
根据社会需求,着力培养基础扎实、技艺深厚、综合素质较好的高、精、尖艺术人才和适应性强、出口宽的复合应用型艺术人才。
三、本科层次招生专业
(一)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各专业
(二)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各专业
(三)艺术学:美术学各专业
(四)艺术学:设计学各专业
(五)艺术学:艺术学理论类专业
注:
①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招考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
②流行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爵士演唱)、流行歌舞、流行音乐表演与教育】专业录取时不分具体方向,新生报到入学后将统一组织专业复查,该院根据学生实际能力及未来社会发展需求分配新生具体就读招考方向。
四、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五、报名考试办法
(一)文化考试报名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指纹采集和网上打印准考证4个阶段。报考我院2016年艺术类各专业的非四川考生,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和缴费,网上报名统一入口为四川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zsw.sccm.cn)。
我院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6年1月8日。请考生自行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根据页面的提示选择报考点,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
报考我院美术与设计类的黑龙江省考生请登录黑龙江省招办指定的校考承办单位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www.dfxyzj.com)报名。
报考我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和美术与设计类各专业的湖北省考生请登录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hbea.edu.cn)报名。
考生在网上缴费过程中,请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四川音乐学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考点网上报名截止时仍未缴费的报考信息无效。缴费后所缴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请按网上公布的所选报考点现场指纹采集时间,由考生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考证到所选报考点进行指纹采集。完成指纹采集后,请在考试前一天自行登录报考系统打印专业准考证。未进行指纹采集的考生,无法安排考试和打印准考证。
注意事项:
凡省级统考涵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否则参加我院的校考成绩无效而造成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时,输入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以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信息为准。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补充、修正个人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因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高考报名号(考生号);无高考报名号(考生号)的考生请在得知后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填。因无高考报名号(考生号)所造成无法上报合格专业成绩、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每位考生限报三个专业,如所报专业考试时间发生冲突,由考生自行取舍。考生报考同一专业不得选择不同考点报考,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我院所设的各类专业报考点考试地点、网上报名截止时间、现场指纹采集时间、考试时间及报考注意事项等情况详见以下各表。
A1.音乐类专业考点(省外)
A2.音乐类专业考点(锦江校区)
报考注意事项:
①.凡报考我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学理论)、艺术史论五个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到川音(锦江校区)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②.报考音乐类其他各专业(除①所述5个专业外)的省外考生,可在以上各招生考点中选择一个就近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甘肃、河南、山西、湖南、浙江、山东6个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的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视为无效;重庆考生必须到川音(锦江校区)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B.舞蹈类专业考点
报考注意事项:
①.凡报考我院舞蹈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只能在以上各招生考点中选择一个就近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②.甘肃、山西、河南、湖南、山东5个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的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C.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点
报考注意事项:
①.凡报考我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省外考生,只能在以上各招生考点中选择一个就近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②.湖北、甘肃、河南、湖南、河北和山东6个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的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D.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点
报考注意事项:
①.凡报考我院美术与设计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只能在我院省外招生考点中选择一个就近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