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体育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2年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体育硕士(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新闻与传播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名参加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参加单独考试的和同等学力的考生
报考时除满足报考条件外,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限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两个专业,并且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体育大学考点。
2.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专家推荐表两份,出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函以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 同等学力的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4. 同等学力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已进修完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需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
5. 参加单独考试的和同等学力的考生报考时,须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五)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请见表1,是否属于跨专业报考由我校认定。
三、招生人数
1. 2022年北京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全日制暂定1110人、非全日制暂定46人,具体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达数为准。
2. 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人数将以教育部2022年正式文件下达的硕士生招生总人数和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情况做适当调配,本次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
3. 2022年我校拟接收260名推免生,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一致。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202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流程: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体育大学的网上报名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我校专业目录公布的一个专业。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需按我校规定进行选择(英语一,英语二)。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否则不准予考试。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报考点和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详情请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点选择北京体育大学的考生,确认手续和流程详情请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五、考生资格审查
1.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3.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初试
1.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业务课。(详情请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 初试地点:以报考点指定为准,考前考生向报考点咨询。
4. 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 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招生网公布,请关注并注意及时查询。
(三)复试
1. 初试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2. 对同等学力的考生(以报名时为准),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与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北京体育大学、考生所在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违规处理
1.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
2. 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我校及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1. 收费标准
(1)参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3000元;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定每生每学年14000元。
以上为2021年标准,收费政策若有变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标准执行。
2. 奖助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划拨,每年评审一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一年一评的动态管理。
3.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严禁举办和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
4. 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请参见《北京体育大学2022年港澳台学生攻读內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