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吉林省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提醒》相关规定,做好考前14天以上自我健康监测,确保《吉林省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和进入考点出示的.“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真实、准确。保证无疫区旅行史或人员接触史等,进入考点时积极配合体温检测,无“服药过检”行为,遵守考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时提交真实、准确的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四、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每科考试结束前不离开考场,也不以任何方式传递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的处罚。
承诺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我已阅读《广西壮族自治区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防疫须知》,现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已知晓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前已进行了自我体温监测。在考前14天内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本人及时就医,并能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二、本人已申领了“广西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对于“广西健康码”呈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内从境外或外省来桂返桂,以及考点要求的其他情形的,本人能够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本人在考前充分理解各考点的防疫要求,并自觉遵守考试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本人对以上承诺负责,如有与承诺不符或有隐瞒、虚报、漏报等行为,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
考生本人签名:
日期:
本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报到当日起之前14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其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二、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报到当日起之前14天内,没有患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是无症状感染者,也不是上述两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
三、开学报到后,本人将严格遵从学校的各项防疫要求和防疫规定,自觉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服从学校各项防疫工作安排。坚持每日自测体温,并如实上报。同时提醒监督同宿舍同学做好体温检测。一旦发现自己或者同寝室、同班级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或有与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接触的情形,第一时间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
四、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承诺条款,以上情况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传播的,一经查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签名:
监护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江西省20x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防疫要求》,愿意遵守相关规定,承担社会疫情防控责任,并做如下承诺:
1、本人在考前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人群。
2、本人在考前14天内自行测量体温,自我监测健康状况,保证体温低于37.3℃、个人健康情况正常。
3、如在入场前和考试中有发烧(超过37.3℃)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本人承诺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应试或放弃考试。
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并知悉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有瞒报、错报、漏报的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准考证号:
联系电话:
考生签名: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本考生现承诺如下:
1、本人没有被诊断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病例累计超过500例的省份)人员有密切接触;
4、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病例累计超过500例的省份);
5、本人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6、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7、本人到后将严格按照观察要求及时限,落实观察。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