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保证承诺书

马振华

  食品质量保证承诺书【1】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意识,现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企业的各类资质、资格证书与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保持一致、合法、有效。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不用于生产。

  三、严格落实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对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原辅材料、人员卫生防护等关键控制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全方位控制。

  四、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留样记录、自行进行出厂检验、委托检验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并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建立并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六、企业生产的产品,严格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标注,绝不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七、建立销售台帐。台帐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八、做好企业标准执行、备案、培训和法律法规规定有关标准的其他工作。

  九、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企业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企业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做好食品召回等相关工作。

  十、建立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十一、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委托加工食品时其包装标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十二、建立、保存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和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受理记录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投诉质量问题、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十三、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建立并保存相关记录。

  十四、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建立并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

  十五、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本单位将严守以上承诺,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食品质量保证承诺书【2】

  食品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直接关系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为社会提供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安全合格食品,是每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质量诚信将为企业的发展赢得更加广阔的空间。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企业法人代表,我们将通过行业自律及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在此,郑重向社会庄严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自我约束机制,决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三、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四、保证企业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从人员、设备、环境、标准、检验、工艺、原料、管理、储运、包装等10个方面保证食品质量。

  五、保证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严格有效的控制,决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六、对原材料、辅助材料、食品添加剂严格把关,不使用过期变质等不合格原料,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不滥用添加剂。

  七、建立和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手段,暂无自检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严格执行强制检验的规定,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

  八、生产过程中不伪造产地或冒用厂名、厂址或认证标志;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九、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行政部门的监督,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提升食品质量水平。

  十、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并消除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社会影响。

  承诺单位(盖章):               质监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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