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承诺书三篇

李盛

廉政承诺书 篇1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的行业形象,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上级要求,本校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1、校长对本单位党风和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做到有领导组织,有相关制度,有相关活动方案,并确保得到实施。

  2、学校与教师及下属学校签订相关责任状,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保障措施。

  3、在师生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求领导和教师严于律已,不触犯相关规定,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党员形象、领导形象。

  4、制止三乱包保到人,对在职教师校外办班、补课、收费严格制止,绝不手软。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活动一视同仁。在职教师在校外各种补习班任职一视同仁。学校不在教学时间之外进行整班补课。学校领导不纵容、不包庇配偶、子女违纪。

  5、对要求学生订购规定之外的资料、教辅用书,或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的一经查实与上述违规行为一视同仁。

  6、学校禁止教师及中层领导以各种名义罚款、摊派钱物,学校不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向学生家长公开标准和相关内容,且做到收支两条线,账目清晰、无利润。

  7、学校不为教师办班提供任何人力物力支持。不聘外教,不以赢利为目的高额收费,不从事小学教育以外的教育活动。

  8、学校通过专题家长会、领导接待日、校园开放周等活动与社会、家长零距离接触,校长电话向社会公开,随时接受检举和质疑。

  9、学校设立意见箱,校长联系卡,行风监督员,努力化解与学校相关的矛盾,杜绝上访事件发生,杜绝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发生。

  10、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教育局举报电话:57983614

  校长电话:(办)57978026 (手机)13845145955

  行风监督员副校长姜波电话:(办)57978026(手机)13936226203

  《校长联系卡》可由学生向班主任教师索取。

廉政承诺书 篇2

  根据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本人承诺如下: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从政,秉公办事。

  2、严格遵守台州市委七个减少、四个不、温岭市政府三项禁令,做到不在工作日午餐饮酒;不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不在下基层开展公务活动时,接受基层单位在经营性酒店的招待。

  3、不利用职权收受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券、礼卡和礼品,报销属于个人支付的费用,为本人、亲友及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不接受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

  4、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他人强行推销经营的产品及书报杂志等。

  5、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

  6、不用公款相互吃请、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行为,不接受下属单位或企业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7、不违反规定驾驶和使用公车。

  8、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

  9、对服务对象态度热情,言行礼貌,办事到位,不吃、拿、卡、要。

  10、严格遵守开发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和树立开发区机关的良好形象。

  承诺人:

  年 月 日

廉政承诺书 篇3

  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为带头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作出以下承诺:

  1、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督促指导所属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

  2、领导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案件查处工作。

  4、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价证券。

  5、召开(参加)民主生活会,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6、个人参加健身活动,坚决做到不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商、私营企业主提供的任何奖励和赞助;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参与公-款支付的超标准接待和大吃大喝活动。

  7、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各项规定,不用公车参与婚嫁活动;不违控购买、乘坐超标超编车。

  8、出国访问,要与自己公职身份相称,出访费用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外事经费之内,不接受国内企业以及境外中资企业的邀请或赞助出访不借参观考察、学习培训、会议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或到国家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旅游,不接受下属单位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活动。

  9、严格执行通讯工具管理规定,不用公-款新购和安排移动电话、住宅电话;不违规报销通话费;不用公-款配备住宅电脑或支付上网费用。

  10、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等制度;严格遵守住房和集资建房管理规定,认真纠正住房方面存的问题;实行"收支两条线",不私设"小金库"。

  11、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不搞不正之风。

  12、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要求,带头搞好党员干部"下访谈心办实事"活动。

  以上承诺,请上级各组织和全体干部职工对我监督、评议,如有违诺行为,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