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公开承诺书
按照县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创先争优、发挥模范作用,把创先争优活动推向深入,县环保党支部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创建先进基层党支部,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二是党员队伍好;三是工作机制好;四是工作业绩好;五是群众反映好。
二、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大力倡导通过群体互动等形式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支部,及时组织各类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三、带领党员提高整体素质,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任何腐败现象的发生,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坚定不移的推进廉政建设,通过抓“发张、廉洁、团结”,局内廉洁机制不断强化。
四、带领贯彻民主集中制。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在大额资金的'使用上,尤其是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都能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五、以创先争优的活动为平台,增强党员意识、加强组织建设。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相互学习、交流,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工作。积极吸纳优秀的非党员干部职工入党,为党组织增添新生力量。
六、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突出“污染减排”重点。强化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护,实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七、设立环保举报电话,落实“信访承诺”制度。公布环保热线电话:12396。对反映的环境问题有案必查,查必有果。一般信访案件10日内办结,特殊复杂信访案件30日内办结。及时解决环境污染扰民问题,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率达到100%。
八、树立环保执法形象,突出“服务发展”中心。积极转变行业作风,热情为企业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和职业道德。在公务活动中使用文明用语,宣传环保知识。
九、正确行使行政权力,突出“执法为民”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项目环保行政审批工作,坚决不向服务对象乱收费。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服务满意率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