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在园幼儿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增强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办园行为,最大限度消除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控群体性食物、药物事件的发生,维护幼儿身体健康。特向安宁区教育局承诺如下:
建立健全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兼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本园食堂、药品管理和监督,及时了解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营业,从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和体检;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食品原料采购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把好食品原料的采购、贮藏、加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关,不向幼儿提供不卫生、不安全的食品,严格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餐具、饮具要按规定洗净消毒并保持清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从业人员上岗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按规范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并有专人负责,上锁保管,做好登记;建立健全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及报告制度。
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群体服药时,我园必须在卫生行政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进行预防,不擅自向幼儿集体发药喂药,同时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幼儿园平时的计划免疫、预防接种等疾病预防由辖区的疾控部门来完成;对于生病的孩子,如果家长要求学校代为喂药,必须要符合几个条件,一是一定要有医生的病历,上面有详细的处方,二是一定要有家长的签字,三是家长要求喂的药必须是在妇幼保健医院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许可范围之内。并做好登记工作。
我园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幼儿和社会负责,保证食品药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如因饮食安全危害了学生的健康,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承诺单位:
承诺人:xx
20xx年3月26日
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直接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含幼儿园)食堂一般就餐人数较多,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卫生意识较差,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将威胁到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xx镇人民政府和xx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与辖区内学校(含幼儿园)法人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校(含幼儿园)法人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有专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堂必须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保持个人卫生,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衣帽。
四、场所布局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的要求进行营业,不得擅自更改,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工艺流程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五、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生熟刀、案分开并有明显标识。
六、设置充足的冷藏冷冻、三防(防尘、防蝇、防鼠)和废弃物存放设施。
九、保证食堂所有的从业人员均经健康检查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保证明确本单位各岗位工作人员食品安全责任,认真督查各岗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认真落实餐饮业有关法律法规中的各项要求,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十一、,对每天提供餐饮服务时做好各类食品的留样并冷藏保存至少48小时。一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相关部门报告。
十二、认真处理幼儿及教师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的满足幼儿及教师的要求,做一个诚实信用的餐饮业经营者,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为保证学校幼儿园食堂食用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餐饮业良好的用餐环境,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用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幼儿园食堂食用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用食品安全意识,全面做好食用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食堂食用食品安全规范,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发现有妨碍食用食品安全病症的,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三、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四、严格遵守食用食品加工制作规程,食用食品烧熟煮透,符合安全要求。在食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用食品原料加工食用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用食品。
五、严把食用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用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和使用下列食用食品:
1、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食用食品。
2、未经兽医检验、检疫或者不合格的肉类及肉类食用食品。
3、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4、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食用食品。
5、超过保质期限的食用食品。
6、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用食品
六、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七、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调查处理,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八、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用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最大限度消除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餐饮单位食用食品安全隐患,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消费安全。与食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食用食品安全承诺如下:
一、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用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学校食堂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督,及时了解学校食堂食用食品安全状况,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建全并严格实施食用食品原料采购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腐败变质,污秽不洁,霉变生虫,有害健康来历不明的和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用食品原料及食用食品。严格按规定使用食用食品添加剂。并将使用的食用食品添加剂向柳河县食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营业幼儿园食用。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食用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
四、为确定广大学生的用餐安全,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使用的餐具、饮具要按规定洗净消毒并保持清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从业人员上岗要戴清洁的工作服、帽。
五、做好餐饮服务食用食品留样工作,留样应当分别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每个样品留样数量为100克以上,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六、建立建全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及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迅速控制事态,在2小时内报告县卫生、食用食品药品监督和教育行政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我校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学生和社会负责,保证食用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如因饮食安全危害了学生的健康,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用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