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承诺书模板

张东东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承诺书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每个商铺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本公司将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三、各商铺经营者要建立内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对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要指定熟悉各种物品性能、由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

  四、商铺使用人要自觉接受本公司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五、商铺使用人要本商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六、每日商铺经营结束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电、关窗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七、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物业处工程部批准。

  八、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线,以防火灾。

  九、商铺使用人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和擅自用电。

  十、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物业服务中心安保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具《动火证》后方可使用。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申报备案,不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二、商铺使用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他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三、商铺使用人要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性能。

  十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用电、用水管线的,或安装新路线的,应

  事先向物业处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十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他事故,由肇事人负责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六、根据实际需要,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将对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做进一步修改或补充。

  十七、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整改并给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将进行罚款500元的处理,不交罚款第三次将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新市区公安消防大队进行处理。十八、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商铺使用人一份,物业服务中心一份,存档一份。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承诺书2

  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加强对汇金广场物业装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业主拥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凡在汇金广场内装修的业主,须签订本责任书并严格遵守责任书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因汇金广场属于超高层建筑结合本物业实际,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每个物业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物业安保部门将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物业使用人要自觉接受物业服务中心安保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物业使用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他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整改并给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将以书面的形式上报花山区公安消防大队进行处理。

  本业主入住汇金广场栋马鞍山市爱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使用该物业消防安全的有关告知:即在装饰装修本物业时不得擅自改、撤消防实施设备及管线。如若确实需要改、撤消防用电用水管线及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须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如因业主及物业使用人装修装潢过程中改动消防用电用水管线及消防设施设备影响汇金广场整体消防系统的运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业主及物业使用人负责。

  本业主将严格遵守,特此承诺。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马鞍山市爱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人:

  年 月 日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承诺书3

  我单位将认真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组织本单位人员加强消防知识学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保证做到如下几点,确保消防安全。

  (一)保障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

  (四)根据需要建立志愿者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开展日常的火灾防范和扑救工作;

  (五)对妨碍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派出所。

  (六)坚决治理业户乱堆乱放杂物的现象,消除安全隐患;

  (七)对本单位服务管辖范围内是否存在“住改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采取一切手段,坚决清理和杜绝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住改仓”行为。凡使用电梯运输货物,只能运出不能运入,直至彻底清除高楼“住改仓”现象为止。

  (八)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管辖范围内业主、租户的消防安全培训,通过横幅、电子显示屏、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方法来提高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各类人员防火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自查自纠,一旦发现违反规定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将立即改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