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安全承诺书四篇

张东东

矿长安全承诺书 篇1

  技术员(签字): 矿 长(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为了保证我矿六十万吨验收顺利完成,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我郑重承诺:

  1、严格按《规程》施工,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抓好每项工程的质量,杜绝不合格工程,做好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技术政策、文件、规程等,保持本区队职工遵章守纪、做到文明生产。

  3、积极健全处室通风各种图纸、措施等技术资料。

  4、负责处室内部的各种技术资料的整理与保存。

  5、会签“通防”周报、旬报、月报。

  6、监督、检查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7、制定通风质量达标计划,组织每周一次的矿井通风质量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配合项目部进行不定期检查。

  8、配合劳资科搞好本队部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9、“安全投入”计划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做出购置计划,进行购置。

  10、深入实际,熟悉现场,掌握现有安全出口及井下巷道、工作面布置情况,各类事故的避灾路线。

  11、保证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及时处理三违人员。

  1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13、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和处罚。

矿长安全承诺书 篇2

  安全副矿长(签字): 矿 长(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为了保证我矿六十万吨验收顺利完成,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我郑重承诺: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我矿安全工作始终放在第一位,坚决执行安全一票复决制度。

  2、做好我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委会的日常全面工作,负专职安全责任。

  3、参与矿井的长远规划、年度规划、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编制及会审工作,把好安全关,监督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的落实情况。

  4、按“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组织制定、修订全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6、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促进体系持续改进。

  7、监督检查生产现场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8、组织本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按“三定”原则,分解落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并做好督查工作。

  9、负责本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全矿实施安全成绩考核。

  9、定期召开全矿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0、组织规定职责范围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1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10、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和处罚。

矿长安全承诺书 篇3

  矿长作为煤矿生产的'直接第一责任人,我愿意向县人民政府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煤炭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

  二、认真落实全市煤炭安全生产确定的三级责任,严格执煤矿安全十项措施。

  三、严格履行矿长安全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能管理人员配备充足。本单位职能部门和职能管理人员有完善的业务保安责任制。

  3、保证安全生产管理费用按规定提取、并足额上交,安全投入到位。

  4、经常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保证本单位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有效实施。

  6、按规定配备安全检测仪器仪表,保证安全仪器的有效使用。

  7、从严管理,从严要求,对职工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一切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安全。

  8、负责落实本矿副矿长、班组长安全

  责任。

  四、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执行矿领导跟班现场指挥制度,保证井下一线班班有领导在现场指挥。保证矿长每月下井检查不少于规定要求。

  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六、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保证不发生通风瓦斯事故。严格执行省煤炭局、安监局[20xx]226号文规定,严格控制下井作业人数,井下作业人员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七、根据“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我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第一负责人,如未能严格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本人愿意接受各种行政处罚。一旦发生死亡事故,愿意接受每死亡1人集体罚款100万元,矿长和业主分别接受20万元的罚款;发生1—2人死亡事故,本矿愿意接受停产整顿1个月以上;如发生3人以上(含3人)死亡事故;通风瓦斯事故。本矿愿意接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处罚,并承担领导责任。

  承诺人(矿长)签字:

  承 诺 时 间:

矿长安全承诺书 篇4

  本人作为XX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郑重向登封市安全生产管理局保证,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对本单位安全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在本单位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严格执行“双七条”规定,认真落实“三严、三实”指导思想。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各岗位各工种操作程序和标准。

  四、认真开展风险预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组织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坚决执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五、严格执行矿领导调度室值班和下井带班制度。

  六、严格执行郑煤集团公司“三评价、一评定”制度。坚决做到不评价不施工。

  七、坚决做到本人不违章指挥,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八、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清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九、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自保和互保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十、保证不发生一起重伤以上的安全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