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 ,现任 总经理,确保我公司全年安全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内容要求,我作为公司的总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以及每一位员工。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应急照明灯等,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三、定期组织全体职工全面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从业人员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四、保证不在建筑外墙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为维护太原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太原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太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和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太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太原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同意太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使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六)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 (七)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九)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十)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一)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供应商)库”(以下简称企业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活动,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申报的所有入库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如发现所提供资料虚假,或与事实不符,我方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投标活动,若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单位在以往的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单位没有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在有效期内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
5、我单位承诺在10日内对发生变更的登记信息及时更新,如未能及时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