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我校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
二、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亮证亮照经营。
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必须落实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变少于二年。
五、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工业盐代替食用盐)。
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不使用塑料薄膜,编织袋代替笼布蒸制食品)。
六、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
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提供顾客使用。
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师生健康,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承诺书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全部签订,一式5份,学校、中心校各一份、上交体卫站3份,然后报食安办、食药局各一份
学 校(盖章):
学校校长(签字):xxx
承诺日起: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