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构建我校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及学校公共财物等的安全,加强保安岗位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根据我校实际,与学校保安签定如下协议:
1、保安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2、保安人员不得与他人闲谈,及时做好来客来访登记。
3、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
4、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得放进校。
5、放学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值班人员汇报。
6、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联系学校与子女等有关的事情需经学校同意后方能进入校园。
7、非放学时间家长需领子女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送至校门口,交待门卫后方可,非家长领学生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确认,并报行政值周的领导同意后方可。
8、外单位机动车辆(含摩托车)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9、本单位教职工及其他使用的自行车、摩托车,进出校门时应提醒其减速行驶,并注意安全,车辆按规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10、上班时间,大门上锁,师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出,确需要出校办事者,需经学校同意方能外出校园;三餐时间作好通食生的`审查工作,无本人出入证不得出校。
11、接待来访人员,先问清事因,然后与被访人员或有关人员联系。经同意的,办理登记手续,留下有效证件,方可进入学校。
12、上学期间,不允许学生离开校园。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有教师或家长陪伴,同时收好学生请假条,并作好情况登记,不允许学生独自离校。
13、携带学校的公用物品出校门的,应有学校有关领导陪同或学校搬运私人大件物品的,应有主人随行或得到主人允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
14、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时刻注意进出校园的人员及值班室周围的情况,并做好记录。
15、保持值班室内外清洁,发现垃圾或丢弃物应及时清扫。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保修,不得影响工作
16、保安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为了进一步落实落实教育局加强食堂饮食卫生与安全是落实学校"安全第一"的基本策略。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安全,强化食堂管理,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以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签此状。
一、食堂必须讲究卫生。
切实保证伙房、餐厅干净整洁,无油垢、无霉点、无老鼠、苍蝇、蟑螂及昆虫活动,不准存放其它有毒物品,伙房,餐厅,餐具,要定期消毒,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二、严把食品采购关。
食物长必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把住食品质量关,不得采买霉烂变质食品、素菜。
三、严把食品贮存销售关。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2)必须严格按规程办事,饭、菜熟透,不准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变质的饭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旦出现中毒事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4)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夏天剩余米饭一律不得出售。
(5)每餐样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6)学生食堂不准经营小食品和冷饮等,伙管人员必须按着《食品卫生法》办事,如不按食品卫生法办事,出现一切事故全由肇事者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四、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操作规范。炊事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便后洗手,经常剪指甲,勤洗衣服,做饭时必须穿卫生服,戴卫生帽,把好病从口入关。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池,不得使用储存时间过长的死水,不得向学生提供储存时间过长、多次煮沸的水,保证用水卫生。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责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订班主任安全管理责任协议,做到:
1、班主任为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2、对学生进行长期性的思想品德和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做好学生细致的思想工作,经常向学生进行防交通事故、防溺水、用电安全、防盗、防火、以及饮食卫生等安全知识的教育,防微杜渐,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3、进行日常行为的教育,禁止学生在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追赶、拥挤、打闹。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
4、保证每天做到晨检,仔细查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5、充分利用晨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6、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7、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时予以照顾。
8、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做好协议书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学生校外安全。
9、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1、因未认真履行上述安全责任协议而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理。
12、完成学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