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书人承包广西巴马铂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工程,为确保工作安全,愿意遵守甲方如下之作业安全规定,并负完全责任,特签署本承诺书。
一、权责:
1.立书人承诺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对其所雇人员之工作意外伤亡,负全部职业灾害赔偿责任。
2.立书人承诺落实各项工作安全规范并遵守自动检查,倘有疏忽导致工作人员伤亡或任何其它灾害时,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概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之各项损失时,愿负赔偿之责。且若发生安全事故,愿接受甲方20xx—5000元罚款。
3.立书人承诺若施工人员发生意外,由立书人派员送至医院救治,如伤者无人护送,须由甲方协助处理的,其相关费用仍由立书人负责。
4.立书人承诺专职或指定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人员进被施工厂前,需对施工人员作安全宣导施工中应经常经巡查施工区域,及时配合改善甲方所提出的问题点。
5.立书人承诺遵守甲方《外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厂区管理规定》、《施工安全承诺书》等相关安全事项。
6.立书人承诺施工现场设置合理的施工安全通道,挂贴安全施工标牌及安全施工宣传标语。施工区域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设置防护隔离措施。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加栏护及封盖,必要时增设安全警示灯。
7.立书人承诺及时清运施工所造成之垃圾,以确保现场整洁。
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及证件管理
1.报建的项目,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持市场认可的安全资格证。
2.非报建的项目(零星维修工程等),指定安全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如焊接、切割作业、电工作业等),持安监、质监等部门颁发的真实、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料证。
三、施工人员管理:
1.施工人员依甲方入厂规定配戴证件。
2.施工人员须为成年人(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登高人员,无恐高症。
3.施工人员遵守甲方厂内的基本规范,如不准穿拖鞋、要走人行道、不准在厂内吸烟、严禁酒后上岗、不准乱扔生活垃圾等。
4.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须正确配戴安全帽;进入生产区域,须依规定穿戴衣帽。
5.立书人指派现场监工或督导人员,负责管理其工程全部工作人员并遵守甲方各项厂区规定,甲方有权将不遵守规定者驱离厂区或报警处理。
6.外包工程施工人员需穿施工方统一服装及配戴附有本人近期照的识别证,由工务负责人征得被施工部门的课长(含)以上人员同意方可进入车间,登记程序由工务负责人一次性统一办理,可使用单独表单,遇同一工程人员变更(含增加)时需及时登记并在“来访事由”
中标注说明。
(1)在生产车间施工时,施工区需做隔断,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外区域逗留。
(2)若无法做隔断或临时施工的区域,则需派监工人员(工务/被施工单位)全程陪同。
(3)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现场人员应予以制止劝离并反馈给工程负责人。
7.施工单位工人必须有与签约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文件;
8.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为签约单位正式员工,且有资料证明;
9.工程施工前,必须先签定工程合同,然后才能进场施工。
四、防火、防爆:
1.施工区域动火作业前,依规定取得动火申请,经核准后才施工。
2.在规定区域内动火作业;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等相关消防器材;对于溶剂、粉尘、原料作业场所采取防范其产生燃烧爆炸。
3.气焊设备、橡皮管、气阀、压力计、切断器保持良好使用状况,无漏气现象。
五、防止坠落:
1.作业中可能有物体坠落飞散之虞时,配置适当安全帽及其它防护具,作业高度在二米以上时,设护栏或护盖防护措施,落实配戴安全帽、安全索。若甲方发现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带愿接受甲方罚款:第一次被发现未佩戴安全帽者罚款20元/人,第二次被发现罚款50元/人,第三次被发现将没收施工证及不允许此人进厂施工;第一次被发现未佩戴安全带者罚款50元/人,第二次被发现罚款100元/人,第三次被发现将没收施工证及不允许此人进厂施工。
2.土木营建工程工地四周之危险地区,设围栏或围绳,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出,并设置警告标志。
3.杜绝在高处投下工具或零星材料。
4.土木营建之施工架、鹰架依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履行。
5.高空作业防护需准备充分,施工人员正确配戴防护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登高人员需使用完整的攀爬工具(如人字梯等),同时下方有人看护。杜绝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不直接在采光带走动
六、搬运防跌采取之措施:
1.搬运有腐蚀性或多刺角之环境工作时,备手套、安全鞋、安全帽或面罩供作业人员使用。
2.搬运时应使用适当工具,钢索吊绳勿超载,除人员需佩戴安全帽外并严禁人员进入吊举物、吊车下方。
3.巨型庞大对象搬运时,指定具经验之专人担任指挥。
七、施工现场需安全用电。
1.凡接用临时电源从事作业时,事先经甲方许可后才能施工,未经许可不擅自接用电源。
2.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它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3.施工现场配备具有合格且安全的专用配电柜。
4.临时用电,设漏电开关作保护,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不采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
5.所有插头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一擎多用。
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有可靠接地。
7.电气线路检修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禁止送电」警示牌。
8.搬运或使用铁件时,注意不碰触到电气设备。
9.现场点焊作业时,电焊机之接地线不任意挂接于电气管路上。
10.未经甲方电务主管同意,不碰触或启闭高压开关及设备。
八、意外事故灾变处理:
施工中遇有意外事故灾变发生时,除就现场紧急处理外,立即报告甲方工程主管或现场主管,以协助采取有效措施。
九、施工场所卫生
施工场所卫生确保干净整洁,施工地设备及材料维护遮挡,施工地卫生及时清理,现场卫生未达到甲方要求,愿接受罚款。施工地设备及材料未做维护遮挡第一次罚款100元/人,第二次被发现罚款200元/人,第三次被发现将责令停工整改。施工地卫生未及时清理第一次罚款100元/人,第二次被发现罚款200元/人,第三次被发现将责令停工清理。
十、其它安全事项:
1.有限空间作业,配戴防护用具,并有专人看护。
2.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施工所需之吊车、脚手架、安全带等相关配套工具,依工程所需,准备完整安全的工具备用。
3.全力配合配合甲方相关单位开“工程安全会议”。
4.立书人承诺负责对所属施工人员宣导本承诺书相关安全、卫生相关要求,且愿接受甲方现场监工、安卫人员的检查、督导,若违反相关规定,愿接受相应处罚。
5.立书人承诺在工程进行中指派富有工程经验及合格之监工常驻工地,督促管理施工及要求品质。本工程甲方只负责最后品质之验收,但于施工期间甲方需派人至现场协调工程进度,立书人承担全部施工期间工程安全责任。
立承诺书人:
工程承包方(盖公章):
日期: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地址:
电话:
为减少工程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的影响,确保道路施工顺利进行和该区域内的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承诺做到:
一、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在道路工程施工开挖前,负责落实施工区域外围维护(使用蓝色彩钢板实行全封闭施工),保证道路的整洁,并做好沿路各单位及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在道路施工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gb5768-1999》等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施工作业。
二、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协助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落实工程施工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组织管理和交通疏导措施,确保道路施工工程顺利进行和道路交通安全。
四、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有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因#工程施工而损坏,我方承诺照价赔偿给交警部门(或原样恢复)。
五、加强施工车辆安全管理,保证不使用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和拼(改)装车、农用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施工作业,所有车辆按规定办理通行证件,教育和监督施工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闯禁区、不超速超载、不违禁鸣笛、不强超强会、不疲劳驾驶、不占道停车、逆向行驶、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监督,服从辖区交通民警的指挥和管理,主动协助交通民警做好交通疏导、车辆分流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施工对车辆通行和交通安全的影响。
七、施工作业完毕后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八、违反上述承诺,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我方将自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和处理,因此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致: 公司
位于 的绿化栽植工程由本人进行承揽施工,为了保障工程的顺利完工,以及为了保障本人所雇佣人员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作如下承诺:
1、本人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自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一切我所雇佣的人员的伤亡事故以及因施工给他人造成的伤亡事故以及对一切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和施工机械、苗木等)的损失或损坏,均由本人承担。
2、本人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患病人员、年迈人员及童工,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本人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并避免由于其施工方法所造成的污染、噪音或其它问题而对雇佣人员、他人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害或损失,否则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现场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贵司施工现场的要求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施工。
5、本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本人负责,如发生工程成品损坏、灭失等情形,本人承担全部负责,并不得影响工期。
6、本人保证按时足额发放我所雇佣人员的报酬,不得拖欠,如发生拖欠给贵司造成损失,本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为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现就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的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由以下责任人按照各自责任范围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
施工单位建造师为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承担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理责任。
二、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力争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中毒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坍塌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率达到100%。
四、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
1、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及时审查、签认、支付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2、施工、监理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明确鼓励争创省、市建设工程优良样板工地,明确对荣获省、市优良样板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的工地予以奖励,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合格的工地予以处罚。
3、严格按照珠海市公安局《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及交通安全责任制情况的通报》(珠公发[20xx]300号)文件要求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由施工单位与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签署预防交通事故目标管理责任书,教育和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项目安全管理资料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5、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加强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一线作业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参加安全培训等信息记录。
6、按照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五、按照以下标准规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1、严格遵守JGJ59——99标准和有关规范要求。
2、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制度健全,资料齐全,安全责任
到人,安全措施落实。
3、设置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总平面图挂设安全标志牌。
4、抓好安全三级教育和日常安全防事故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5、施工用电规范,采用TN——S系统,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使用标准电箱,电线、开关、漏电保护器等使用合格产品。
6、按规范搭设外脚手架,使用经过检测合格的安全网,做好四口五临边防护,明确各楼层防护责任人。
7、使用合格的机械设备,有物料提升机(井字架、龙门架)、施工外用电梯、塔吊、桩机安装拆卸方案,有完备的验收、检测手续。不使用没有安装防护罩、超过使用期限及没有保险装置的卷扬机,不使用单根钢丝绳的井字架,按规定搭设独立的卸料平台。
8、健全防火制度,落实防火措施,配足防火器材,不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气炉等,不在在建建筑物内居住或办公。
9、严格遵守安全监督程序,按规定完成达标验收之后才进行施工。
10、按规定编制各项特殊专项作业安全组织设计或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六、按照以下标准规范落实文明施工措施:
1、按照JGJ59——99标准和省建设厅有关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搞好文明施工。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大门坚固、美观,门楣书写企业、项目名称。
3、施工现场布局合理、规范,五牌一图及各种标牌齐全,挂设整齐美观。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出入口、材料堆放场、宿舍、办公场所、仓库、厨房、厕所等实现硬地化;施工现场卫生、整洁、排水畅通;材料实行分类堆放、整齐有序、标识规范。
5、宿舍采用砖墙铁皮屋顶或其它安全实用的金属结构活动房屋,不使用石棉瓦及树皮搭设。
6、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洗车槽,冲洗干净离开施工现场的车辆,防止环境污染。
7、饮食及用水符合卫生标准,食物做到生熟分开,厨房设置纱门纱窗,有厨房卫生许可证及炊事员健康证。
8、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工作,不引起周围居民投诉或纠纷。
七、违反本承诺书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不合格或安全隐患较多的,发生四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接受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责令暂停施工整改;
2、接受暂停施工整改期间由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安排的现场全员安全教育;
3、接受珠海市建设局依法作出的停止承接任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执业资格、处以各方责任主体、责任人罚款等行政处罚。
八、本承诺书一式五份,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存一份。
九、本承诺书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
2、《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
建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建造师(签名):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总监(签名):
年 月 日
为了强化交通安全责任意识,明确管理和使用非机动车、机动车辆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当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准则。
二、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和培训,接受单位定期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
三、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检》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四、因下列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本人自愿接受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单位的相关处罚: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
2、违章抢行,不按规定礼让,未按规定倒车、调头;
3、行经路口不减速、不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4、持无效《驾驶证》驾车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无效《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
5、造成交通事故后擅离事故现场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单位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7、出私车、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或交给未经单位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8、其它严重违法行为。
承诺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因xx工程,本单位需要临时占用、挖掘公路路段施工。为确保在公路上文明施工和交通安全畅通,本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保证在施工期间减少公路路容路貌和公路畅通带来的负面影响。施工过程中保证按照下列规定的要求执行:
一、亮证施工。在施工现场悬挂《公路施工许可证》并公示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温馨提示等信息。
二、围蔽施工。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范围采用标准的围蔽设施进行围蔽作业,并设立相关的安全警示等标识。安全围蔽所需的器械、物品等与施工队伍同时进场,在对施工现场做围蔽、安全警示后才组织施工,施工完毕后才撤消围蔽。
三、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不擅自扩大开挖和围蔽的范围。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合理配置人力机具,避免在交通高峰和繁忙期间进行施工,避免施工扰民。
四、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导向标志,夜间设置警示灯具。对车辆和行人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除做好交通疏导交通措施外,并安排专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疏导交通。及时对施工范围的道路进行检修,确保施工范围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施工路段的路面保洁、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
五、施工材料、机具摆放不得超出围蔽范围,临时占道施工现场不得摆放与施工无关的生活配套设施。大型施工现场确需设置仓库、临时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应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位置设置,但不得设置竹、木结构等影响城市景观的临时设施。
六、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晚上10时30分前完成,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产生的粉尘。
(盖章)施工单位:
(盖章)负责人:
责任人:
年月日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在心中,生命在手中”的安全理念,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我单位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识;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承诺书,承诺书《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承诺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我公司愿意自觉接受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
九、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联系电话:
专职安全员(签字):
联系电话:
xx电器有限公司为用户提供的设备,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设计标准、质量合格的产品,并为用户提供满意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我公司为用户提供的产品通过了“国家高压电器检测中心”型式试验,并经国家“机械、电力”两部正式鉴定,而且具有一定的运行经验的产品。
一、以完整、全面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我公司产品通过了国家“3c”强制性产品认证和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从合同签订开始,我公司从设计→投产(包括自制件、外协件、外购件)→零部件分装→产品总装→全面出厂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安装→投运→售后服务。每个环节都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产品质量。
二、现场安装
现场安装由我公司提供技术指导,制订合理安装计划,以加强现场管理,达到安全、快速、正确完成现场安装,并作好现场试验,保证产品按期投运。
三、质量监督
公司质检科重点项目每周召开一次质量自检会,对制造过程进行追踪,实施质量否决权,对特殊工序、关键工序执行重点监控,并监导检验部门对外购件、进口件、配套件实行复检,并检查用户监造工程师提出修正意见的落实情况。
四、外购件、进口件、配套件的质量控制
严格执qg/sg912-95《采购质量控制体系》及qg/sg920-95《采购产品进货检验程序》文件,把好进料(件)质量关。
对设备配套的零件,均由已承诺的相关厂家制造,同时提供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和产品合格证书,文件不全不予入库。
五、监造
产品质量监造的总负责为公司的质管部门。
在产品制造过程中,邀请用户代表来生产现场监造(这种监造不减轻制造商应负的质量责任)一般用户监造可分为 2个阶段,第一是产品组装过程,工厂将根据监造代表的意见及时修正。
六、重点项目的组织领导
对该项目,科威尔电器公司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从合同签定评定后评审阶段开始直至设备现场安装投运实行全过程直接领导。
保证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确保本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安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 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一、乙方承诺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甲方要求,依照《_________》和《__________》明确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技 术交底,服从甲方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二、乙方承诺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记录,保证施工人员不违反《___________》和国 家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监管。
三、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和施工 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按规定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并接受公司监督检查,凭证出入施工现场。
四、乙方承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经常向甲方相关部门解释施工安全工作保障情况及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保证施工人员和甲方及第三方 人员、财产安全。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承诺完全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承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生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并接 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对甲方相关部门开出的“不合格项整改通知单”的问题坚决整改。
六、甲方监管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 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
七、乙方承诺因施工不当等问题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的,照损失程度全额赔偿,并接受甲方视情节作出罚款处理。
八、乙方承诺施工期间不影响周边村镇的人员、卫生、环境安全,对本单位施工人员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负责,做好用电安全和消防安 全等安全预防工作。
九、安全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详细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书的条款执行。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
(甲方存档一份,乙方施工单位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日 期: 日 期:
电 话: 电 话;
因__________道路工程,我单位需要临时占用、挖掘__________公路__________路段施工。为确保在公路上文明施工和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保证在施工期间减少公路路容路貌和公路畅通带来的负面影响。施工过程中保证按照下列规定的要求执行:
一、亮证施工。在施工现场悬挂《公路施工许可证》并公示施工单位、道路工程名称、温馨提示等信息。
二、围蔽施工。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范围采用标准的围蔽设施进行围蔽作业,并设立相关的安全警示等标识。安全围蔽所需的器械、物品等与施工队伍同时进场,在对施工现场做围蔽、安全警示后才组织施工,施工完毕后才撤消围蔽。
三、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不擅自扩大开挖和围蔽的范围。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合理配置人力机具,避免在交通高峰和繁忙期间进行施工,避免施工扰民。
四、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导向标志,夜间设置警示灯具。对车辆和行人影响较大的道路工程施工,除做好交通疏导交通措施外,并安排专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疏导交通。及时对施工范围的道路进行检修,确保施工范围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施工路段的路面保洁、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
五、施工材料、机具摆放不得超出围蔽范围,临时占道施工现场不得摆放与施工无关的生活配套设施。大型施工现场确需设置仓库、临时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应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位置设置,但不得设置竹、木结构等影响城市景观的临时设施。
六、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晚上10时30分前完成,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产生的粉尘。
七、施工产生的余泥要及时清运,不得向路面排放,避免影响城市市容和交通安全。余泥堆放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重点路段要立即清运。运载散体物料、施工垃圾的车辆必须经过资质审查合格,持有准许证件。施工期间和施工范围内损坏的其他设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承担原状修复或赔偿责任;
八、以上施工措施,承诺做到每天自检,并自觉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除迅速纠正外,并接受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规规章作出的处罚。因施工作业防护措施不当或管理责任不到位造成任何事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将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