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天空电脑本着“高质量,优服务,求发展”的精神,以“优质产品、合理价格、贴心服务”的理念和负责、公开的原则向您郑重承诺:
一、我方确保按中标结果确定的设备配置和价格供货。
二、质量保证:我方提供设备全部为全新设备(包括零部件),且设备的各零部件是产品出厂时的原始配置,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我方提供的设备全部都有相关国家或行业认证证书。
三、包装:我方提供的设备将严格按照标准包装完好,并承诺完全无损的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四、验收:我方承诺所供设备开机正常,随机的备品、备件、手册和相关资料齐全。验收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政策执行。
五、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1、我方承诺设备免费直接发到用户指定地点,实现“门到门”服务。
2、投标产品将全面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电子类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称“国家三包规定”)中规定的如下“三包”细则:
1). 七日内出现故障免费退货
自您购买产品之日( 以正式购机发票日期为准,以下称“购机日”) 起7日内( 含) ,如果您所购买的产品主机出现“国家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如您选择整机退货,我方将按照购买价格( 以正式购机发票价格为准,下同) 一次性退清货款。
2). 八至十五日内出现故障免费修理或换货
自购机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 含),如果您所购买的产品主机出现“国家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如您选择整机更换,我方将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产品。
3). 整机一年内同一故障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可免费更换
自购机日起一年内( 含) ,如果您所购买的产品主机出现“国家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且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您可以选择整机更换或故障部件维修。如您选择整机更换,凭授权服务机构提供的修理记录,我方负责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产品。
3、我方负责对采购单位的操作、维护人员免费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4、我方对其供应的设备(自双方代表在系统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起)联想笔记本电脑提供两年整机免费保修和终身免费上门服务;佳能和索尼相机提供一年免费保修和终身免费上门服务;兄弟和惠普打印机提供一年免费保修和终身免费上门服务。
质量保修期自使用单位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质量保修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质量保证期的最后一天。
5、“一站式”服务:即用户有服务需求时直接拨打:0875-6125726,不需要打其他电话,接下来的故障确认、预约上门时间、上门服务、满意度回访等工作均由我方服务体系完成,减少用户“一事多投”的现象。
6、0小时电话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
在服务期限内,出现属于服务责任范围内的硬件故障,在您拨打服务专线后,授权服务机构将在接到您的报修请求后0小时内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
7、24小时内修复故障
在产品服务期限内,如果产品出现属于服务责任范围内的硬件故障,授权服务机构将自您报修时起24小时内(含)修复故障,如果超出24小时,授权服务机构将提供备机。
8、7天*8小时工作制
授权服务机构的正常营业时间是:每周一至周日,每天8小时(以当地工作时间为准),节假日照常。
9、热线咨询服务
如果您在使用中有关于产品的相关技术问题需要咨询时,欢迎您拨打产品的随机资料标示的服务400或800专线,由专业工程师为您提供专业解答,或登录相关产品网址获得相关服务。
10、备件更换服务
本项目售后维修站为本项目配备了2-3%比例的备件库存,可以向用户提供有效的备件更换服务,一旦用户设备出现部件故障,售后维修站将用备件库存帮助用户完成备件更换。如果使用了劣质替代部件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由我方承担。
11、特别提示
为保证您的数据安全,请您及时对您认为重要的数据自行备份。我方不负责提供数据备份及恢复服务,也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用户回访计划
为防止服务承诺流于形式,我方提供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操作或维护人员进行主动问候,并协调解决用户反馈的的问题,确保每月一次电话回访,每季度一次上门回访,每次巡检不少于100台。并将每次回访结果记录在回访卡上,双方各留一份存档。
13、保修期外服务承诺
保修期后,授权维修站依然负责投标设备的售后服务工作,7天*8小时工作制,0小时响应,30分钟内上门维修,如设备硬件故障,需收取材料费用。并且承诺材料费按当时市场实际成本收取。
15、投诉电话
天空电脑投诉电话:18666666666,联系人:张三
16、我方承诺为用户提供终生技术支持服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质量、计量异议处理程序
(1)、客户提出的质量异议,以书面形式为准。传真或来人送到相关科室(内容包括产生异议的炉号、规格、钢种、数量、使用情况和质保书等)。有关科室审核、查清发货情况、销售价格、货物流向、流量、质保书后,由负责人签字##证明是否确属我公司产品,并填写“产品质量(计量)异议原始反馈表”交与优钢科。
(2)、优钢科将受理的产品质量异议情况登记备案,传递到生产单位及有关部门,并及时协调度督办产品质量异议。
(3)、优钢科协调有关部门人员到客户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确认产品实物、了解用户材料的使用方法,加工工艺及相关缺陷情况、实物检验、分析质量问题产生原因、确定赔偿金额、双方认可,签订“产品质量异议协议书”。
(4)、重大质量异议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和钢厂商讨解决处理。
(5)、计量异议处理
对用户提出的计量异议,我公司将发货数量、炉号、件数、支数等情况调查清楚,并及时核查发货原始记录、过磅单。如是公司的原因,公司负责协调处理。
(6)、处理方案落实处理方案确定后,优钢科按要求填写(产品质量异议处理结果##通知单),反馈给财务部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按(产品质量异议处理结果通知单)的意见进行落实,包括办理财务结算、实物退换、补材等。公司领导监督处理方案的执行,直至问题解决。
售后服务服务承诺
(1)、为用户服务做到热情、周到。在办理业务中,不怠慢用户。
(2)、实行365天服务制,节假日与平时一样,照常办理业务、装车发货。
(3)、积极帮助用户解决困难。用户在办理业务中遇到困难,须外部解决的主动协调;须内部解决的,及时解决,不推诿扯皮。
(4)、本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与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及时处理各类异议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本单位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按照备案后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决不无标或随意降低标准生产。
二、保证原辅材料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决不使用发霉、变质或含有毒素、有害物以及被有害物污染的原料、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和添加剂。
三、保证食品加工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的厂房或场所等生产环境整洁干净。保证食品包装材料、贮存、运输、设备等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四、决不销售过期、霉烂、变质、掺杂掺假的食品,决不冒用他人商标和厂名、厂址。
五、建立“五公开”(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安全承诺书、县乡村及本企业食品监管人员名单和监督投诉电话)“五台账”(企业产品执行标准、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台账、原辅材料、包装物进货验收台账、产品质量自检和监督检验结果登记台帐、产品出入库登记及销售流向台账)。
六、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QS标志,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对本单位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及时召回。
七、自觉接受监管员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并接受相关部门对食品的定期抽检和监督检验。按时参加质监部门组织的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