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建房屋的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销售的房屋在其结构、部位、设备、设施、配套及维修等方面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 符合国家、省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 通过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 住宅交付使用时,主体结构和各部位、部件、设备、设施完好,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四、 自住宅交付之日起,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期:
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
2、 屋面防水五年;
3、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防渗漏五年;
4、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两年;
5、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两年;
6、 管道堵塞两年;
7、 电器开关两年;
8、 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约定,楼梯扶手两年。
(以上部位、部件在保修期内,由本公司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五、 因用户不遵照《房屋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六、 有关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并在15日内妥善处理。
报修地点:
报修电话:
七、 如对本公司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属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可向攀枝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房屋质量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附件,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促进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优质服务的市场环境,本企业向社会承诺六项内容:
一、坚持公众利益至上原则,商业利益服从于公众利益,加强质量管理,不生产、销售无注册证、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注册标准的产品,保证所生产、销售的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二、切实恪守“企业是医疗器械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执行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自律,规范生产行为;
三、严格依法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做到:
1. 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不得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2.不擅自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
4. 应按标准进行检验并附有合格证;
5. 应按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手续;
6. 不擅自降低生产条件;
7. 不擅自委托或者受托生产医疗器械;
8. 不在未经许可的生产场地擅自生产医疗器械;
9. 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按规定建立上市后跟踪制度;
10. 应未按规定报告所发生的重大医疗器械质量事故;
11. 上市医疗器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予纠正;
12.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连续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应提前书面告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3. 不得向负责监督检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
违反上述行为一经查实,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四、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生产管理。
五、不印制或发放虚假广告。
六、建立产品质量跟踪制度、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做好售后服务,收集用户意见,及时处理投诉。
企业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
致xxxx有限公司:
在接到贵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范围和合同条件、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结算资料、民工工资支付、保修等方面的事宜对招标人承诺如下:
1、对合同条件的承诺:承认并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合同条件的约束;
2、工期承诺:如果中标,我司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并保证按合同工期、节点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工程质量承诺: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并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达到
5交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
6、支付民工工资承诺:建立民工名册,每月按时公示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及贵司的监督核查,确保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7、保修承诺:我司承诺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本工程的任何质量缺陷及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遵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
二、建立化妆品安全总监(质量受权人、质量负责人)制度,并严格执行化妆品安全第一责任制度,加强化妆品安全管理。
三、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保持内外整洁;具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设施。
四、所经营的化妆品从合法渠道购进,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并具有合格的标识标签。
五、确保诚信经营,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化妆品,对所经营化妆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销售过期变质、自制化妆品。
五、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以上承诺,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
单位承诺人:
年 月 日
致:有限公司:
在接到贵司 的招标文件后,我司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范围和要求编制投标书,现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就 工程有关合同条件、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结算资料、民工工资支付、保修等方面的事宜对招标人承诺如下:
1、对合同条件的承诺:承认并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合同条件的约束;
2、工期承诺:如果中标,我司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并保证按合同工期、节点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工程质量承诺: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并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达到 级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5、提交结算资料的承诺:在工程正式移交后 日内,一次性提交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
6、支付民工工资承诺:建立民工名册,每月按时公示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及贵司的监督核查,确保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7、保修承诺:我司承诺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本工程的任何质量缺陷
及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月日:
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
我司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循国家《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从事茶叶生产加工,对我司出产的茶叶质量安全负责。
2、保证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来源于基地,并严格按照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技术指导进行管理。
3、建立适应生产需求的种植基地及相应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实施有效管理。加强对基地农用投入品的管理,科学用药,绝不使用我国及进口国禁止使用的农药。
4、严把生产原料质量关。采购原辅料、茶叶相关产品,要求供货者提供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建立进货验收、记录制度。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农用投入品符合我国及进口国的规定要求。坚决不使用非食品原料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5、我司自觉接受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对基地鲜叶、毛茶、半成品的随机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负责。
6、我司将严格按照厦茶公司的要求,建立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并按照卫生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组织生产。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完善配套设备,提高自检自控能力,发挥对产品安全风险控制的基石作用。
7、加强产品溯源管理。做好从原料到成品各个加工环节的质量控制和批次管理,确保通过产品批号能从成品到原料每一环节追溯,做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
8、加强对与茶叶安全有关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关注国内外法律法规、政府政策、新闻媒体、贸易伙伴的动态,及时与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沟通、反馈。
9、我司生产的产品一旦被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外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微生物超标等质量安全问题或违反上述承诺,我司愿意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处理。
供应商名称(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
20xx年 3月10日
为保证所销售的蜂蜜产品质量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作为本店(点)的负责人,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严把蜂蜜产品质量安全关。
2.保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3.保证经营蜂蜜食品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4.保证购进和销售的蜂蜜产品来源渠道清楚,供货方信息真实、完整、票证齐全,标签标识齐全,建立蜂蜜产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义务。
6.保证不购进和销售6-8月份采收的蜂蜜产品。
7.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蜂蜜产品质量,进货时如发现疑似有毒有害、掺杂使假的蜂蜜产品,应及时报告当地食药监管部门。
8.保证销售的蜂蜜产品必须批批有检验证明,对检验证明不全的蜂蜜产品销售前必须做动物实验,确认无毒无害后才能销售。
9.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店(点)的巡查、回访、食品质量安全抽查等各种监督方式。
如发生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承诺,本店(点)及我个人愿承担法律范围内的一切责任。
店(点)名称:
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