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国市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我作为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岗位的学校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2、积极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分析和研究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4、组织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各处室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安全防范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6、积极配合校长对本校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校长处理善后事宜。
7、积极抓好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生事故,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4、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防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接受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长期有效;若岗位发生变更,按新岗承诺执行。
承诺人签字:
XX年 月 日
安国市中小学安全生产承诺书
(教学安全工作岗位责任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严密防范危及中学生安全的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全校安全工作抓细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校园安全。学校与各中层领导签丁安全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的观念,充分认识加强中学生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行动上采取措施,具体落实安全的各项工作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工作小组,对师生反映的安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决不拖延,一时不能解决的本着诚恳、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做解释工作,树立公仆意识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2、加强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处、室、级部、班级负责制度,把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处、室,落实到具体的人,形成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化、具体化、责任化。
三、各处室的安全教育工作
1、安全教育的内容。
政教处、教务处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同时兼顾对教职工的教育。
2、安全教育的目标。
政教处、教务处必须根据不同年龄学生身心特点确定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应使学生树立安全观念、法制观念和公德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维护公共安全;熟悉生活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和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识、危险判断能力和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
3、安全教育的形式与方法。
政教处、教务处要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等,定期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之中。放假前、开学初是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要着重向学生介绍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等。
四、学校的设施安全
1、校舍安全管理。
各处、室应加强校舍安全管理,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总务处在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进行。加强对悬挂物、高处堆放物的管理。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学校。
2、消防安全管理。
总务处应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锅炉房、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药品规格正确、药性有效。应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开展夜间活动(包括上晚自习等)的场所应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政教处应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严禁将煤油灯、蜡烛、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3、用电安全管理。
总务处应定期对电源线路、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政教处应教育学生严禁在宿舍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电褥子等电器。
4、实验安全管理。
教务处、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安全防护、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章进行实验教学。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消耗等情况学校应保存完整详尽的记录。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五、校外活动安全
1、校外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
各处、室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活动,应经校长批准,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逃生应急方案。严格实行学校大型校外活动批准制度。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跨县域)参观学习、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应经校长批准。
2、校外活动的安全教育与防范。
各处、室组织学生外出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严禁组织学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参加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实验、实习、勤工俭学等活动应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人身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劳动保护。
3、交通安全管理。
各处、室组织学生集体活动租用的车辆等交通工具,应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按规定运行。学生活动严禁租用证件不全、车况不良的交通工具,严禁使用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严禁超载运行。
4、其他注意事项。
各处、室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和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
六、健康与卫生安全
1、学校体育教育的安全。
教务处应加强对体育课教学及校内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加强运动技术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体育课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应规范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应进行区别教学。学校的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教育教学设施,总务处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并定期进行检修。
2、学校卫生安全。
总务处应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在卫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做好疾病防治工作。要按国家规定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及某些重点疾病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预防用药的,应依据法律法规,按国家统一指导原则在卫生部门帮助下进行。处、室有责任抵制其他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以预防和保健等名义向学生推销药品或保健品的行为。
3、饮食安全。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开办。食堂工作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经卫生防疫部门批准持证上岗,并进行定期体检。食堂工作人员在出现可能传染、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治愈(或排除)相关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设施设备及食品采购、加工、贮存等均应遵循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必须严把食品质量关,不得从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食品,不得允许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校内经营食品,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校园。学校食堂,特别是学生餐厅不对社会公众开放。
八、校园秩序安全管理
1、加强安全值班。政教处必须完善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安排人员昼夜值班,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应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及时实施有效处置。
2、严格门卫制度。政教处、总务处应完善门卫制度,防范各种外来的滋扰侵害,建立并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进入校园,不得擅自进入餐厅、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
3、放学秩序管理。安排领导值班,在上学或放学时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秩序混乱引发事故。
4、宿舍管理。政教处应加强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的管理。教师不得将异性学生单独带到宿舍进行谈心或辅导。
5、财产管理。总务处应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应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
6、校园周边治理。政教处应与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文化、综合治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承诺人:
日期:
我作为_________学校(学区)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经营主要负责人),就做好本单位20xx至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切实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努力做到不发生死亡事故,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二、坚决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重要问题。
三、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学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四、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按规定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落实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
五、健全隐患排查机制,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题调度会,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五落实”,年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六、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要求,保证安全设施完好达标,保证学校安全经费投入。
七、严格落实职业健康有关规定,确保作业环境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对接害职工提供必要防护措施,按规定进行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不发生职业病例。
八、落实安全培训相关规定,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特种岗位未经培训不安排上岗。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九、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装备器材,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十、承诺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大型集体活动严格按照拟定计划、制定预案、过细准备、动员教育、落实安全措施、认真总结改进的程序进行组织,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2、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3、每月对实验室、校办工厂、实习车间和学生宿舍、食堂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实验室化学危险品要设专用安全柜存放,双人双锁进行管理;学生宿舍设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4、建立健全学校自有车辆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
5、严格对出租的商贸场地管理,每年签订一次安全协议,每半年组织一次承租方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每月进行一次用电、消防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不履行承诺条款,自愿接受失信惩戒措施的制裁和相关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罚;发生责任安全事故本人自愿接受的相关处分。
承诺学校(学区)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相关校园安全工作法规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创建“平安校园”,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杜绝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校园安全“零事故”目标,现就做好校园安全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切实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把安全教育课和法制安全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预防青少年犯罪。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严格禁止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此引起的学生出走,精神失常等恶性的事件发生。
三、保障安全经费投入。按规定配备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对电子监控设施,消防器材等定期检查、更新。
四、学校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和活动,经常在校园内进行消毒,做好校园卫生保洁工作,使校园既卫生整治又无传染源。
五、狠抓安全常规管理工作。校(园)长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注重抓好各部门、各环节的日常安全管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六、狠抓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安全风险预防预测工作。在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方面要及时排查处置、上报,对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制定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集中整治活动,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承诺单位(盖章): 时间:xxx年月日
承诺人(签字): 时间:xxx年月日
校园是我们共同的家,宿舍的安全和文明,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为了营造安全、卫生、和谐、文明、向上的宿舍环境,为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我承诺做到以下方面:
1、严格执行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服从学校行政、班主任及宿舍管理员的指导和管理,争做优秀寄宿生,争创文明宿舍。
2、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起身、洗漱、就餐、准时回宿舍就寝,无故白天不回宿舍,不将走读生带进宿舍玩耍。
3、在宿舍期间,保持宿舍安静,不在宿舍追逐嬉戏,不在熄灯后讲话、随意走动,不在他人床位住宿,不串门嬉戏。
4、不玩电、玩火,不在宿舍使用明火,不在宿舍电力线路上私自搭接电器设备,不拉抻触摸电线、电器,不携带有可能对他人及自身安全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宿舍。
5、维护宿舍卫生,认真做好宿舍的值日工作,宿舍成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遇有矛盾和纠纷自己难以解决的,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及相关老师。
6、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品,不带贵重物品到校,自己的柜子上锁,不带手机等通讯、娱乐工具到校。
7、认真上好晚自习,不迟到,不缺席,遵守晚自习纪律,保护教室公物,保持教室卫生,保证晚自习的效率,晚自习结束后立即回宿舍,不在校园其他地方逗留。
我郑重承诺做到以上方面,如有违反以上及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的行为,愿意接受学校的批评及处罚。
承诺人:xx
区卫生局:
本申请人申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对于卫生行政部分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将认真履行告知的义务,接受卫生行政部分的监视治理,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所报备案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正确的、真实的、有效的。
2、在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中,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治理条例》及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治理的要求。
3、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制度,实行操纵职员培训上岗制度
4、根据核准的内容从事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不擅自改变病原微生物检测项目范围。
本申请人保证:如违反了国家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申请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我校为学生提供了住宿服务和管理,制定了较为详细的住宿管理条例。请学生与父母认真了解住宿相关规定,与学校积极配合,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
1. 住宿生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早晚自习,不得随意外出。在晚休后未经允许,一律不准离校。有特殊情况的,必须通知父母接,同时向值班老师说明,征得同意后方可外出。
2. 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制度,熄灯后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使用蜡烛等照明工具。
3. 不准接待外人到宿舍留宿。
4. 不准吸烟,喝酒,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杂物及乱倒剩饭。
5. 不准损坏门,窗,床等公共财物,违者按维修费用赔偿。
6. 不准私接电线,电灯,电炉及其他电器。
7. 不准在墙上乱涂乱画,起床后床上用品一定要放好,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宿舍卫生每天要打扫,保持宿舍整洁。
8. 宿舍长负责安排督促值日等宿务工作,注意关窗锁门,确保财产安全。
9. 每晚实行宿舍点名制,由宿舍安排的学生将宿舍成员就寝情况向值班老师汇报。
10. 违反管理条例者取消住宿资格。
学生与父母签字后视为认可并接受学校的住宿服务和管理。
学 生 签 字:xx
家 长 签 字:xx
父母联系电话: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