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希望在教育,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做为培养青少年一代的教育工作者,肩负着时代的重任。我将以师德模范教师为榜样,全面提高师德素养,做人民满意的教师,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保证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二、严于律己、廉洁从教。我保证做到:不从事有偿家教,不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不强制向学生推销或动员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不动员、组织、或强制、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习或民办教育机构举办的补习班、兴趣班、提高班,不接受学生家长吃请和礼品。
三、关爱学生。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做到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关爱学生的身心健康,经常和学生沟通交流,主动为学生解决心理困惑;正确评价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主动帮扶经济困难和学习困难的学生。
四、严谨治学。做到勇于创新,不断进取,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做出自己的贡献。
五、举止文明,以身作则。做到仪表端庄,衣着得体;不赌博、工作日(包括值班期间)不喝酒、不酒后驾车;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不带手机进课堂,不做与教师身份不相符的任何活动。
六、主动与家长保持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建议和意见。通过家访、电话、书信等方法与家长沟通。妥善处理家长与学校、家长与家长、家长与学生之间的各种问题与矛盾。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
承诺人(签字):
莱阳市万第中心初级中学
XX年 4月6日
我们作为光荣的人民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为了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以高尚的情操感染人,以渊博的知识教育人,以科学的方法引导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争做师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我们向光荣的教师职业以及学校、学生、家长、社会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相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爱岗敬业。遵循教育规律,严谨治学,努力做到认真备课、上课、精心批阅、耐心辅导,切实改革教法,减轻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早退或拖堂,不随意调课,不在上课时间吸烟和接打手机。
4、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以人为本,重视学生之间的个性差异,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每一位学生一视同仁。
5、重视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提倡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6、廉洁从教。坚决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不组织或引导学生集体订购各种课外资料。
7、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8、尊重家长。定期进行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训斥、指责家长,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主动配合家长搞好校外教育。妥善处理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之间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9、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知荣明耻,身体力行,言行一致;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诚实、守信、公正、严格,处处做学生的`表率。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规定,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坚持以法治教,认真执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参与色情、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和尊严的活动。
3.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和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4.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并保护学生避免受到他人伤害。
5.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在教室使用通信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参与邪教活动,不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6.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家长来访热情接待,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坚持家访,班主任学期家访率需达50%,任课教师学期家访率需达10%,以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互动。
8.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乱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课辅资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9.身正为范,以德立身。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晋级、评选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等活动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
10.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团结同志,谦虚谨慎,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领导。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有违犯,愿意接受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