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或 学区):
为贯彻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我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深入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学校安全“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区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二、广泛深入开展对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集中讲座、开设安全教育课、课外宣传、放假前和开学后集中教育等形式,广泛开展对师生的消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饮食卫生教育、预防传染病教育和社会治安教育等,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校医务人员、保卫人员和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管理知识,参加相关培训。
三、实行警校共建,聘请公安、司法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落实法制副校长及学校周边秩序及安全监督的“两公示、一监督”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秩序整治。
四、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增加投入改善食堂设施,确保学校食堂达到c级以上标准,确保不发生师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标志等),各种消防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疏散通道畅通;宿舍管理人员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六、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紧急救护等演练活动,对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及设施进行有效监测,建立学校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如违反上述承诺,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xx年2月
认真学习巴东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精神,对;治庸问责五严禁”的规定,针对我校的安全工作。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自身的防范意识。坚决杜绝学校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的`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对以下工作进行承诺。
一、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力求为师生办好事、办实事,不推卸、不拖拉。
二、坚持文明执勤,做到“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
三、加强治安防范,按规定进行防盗、防火设备配置,登记,检查建立工作档案。
四、严格做到学校规定的“八不准”。按学校日常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书严格要求。
五、做好消防工作,及时配备消防器材,经常对要害部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并做好监督工作。
六、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做到及时快捷,让领导放心,师生满意。
七、积极协调各部门工作,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临时性任务。
20xx、11、22
为进一步加强对自己子女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做到以下安全承诺:
本人是( )年级( )班学生( )的家长
1、要经常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让子女观看有益身心健康的娱乐节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经常对子女进行注意防溺水、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不驾驶各种机动车辆,确保子女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活动。如学生不遵守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服从学校或有关部门处理意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5、负责并督促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或参加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未履行请假手续或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玩耍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本人承担。
6、负责学生放学和上学途中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并按时接送学生。如:学生放学后不回家,同学间相互走窜、到街上上网、到建筑和桥梁施工工地玩,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乘坐"三无"车辆等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7、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9、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一份。
( )年级( )班学生签名: 家长(监护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20xx年X月XX日
区卫生局:
本申请人申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对于卫生行政部分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将认真履行告知的义务,接受卫生行政部分的监视治理,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所报备案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正确的、真实的、有效的。
2、在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中,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治理条例》及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治理的要求。
3、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制度,实行操纵职员培训上岗制度
4、根据核准的内容从事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不擅自改变病原微生物检测项目范围。
本申请人保证:如违反了国家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申请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