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让您对使用我们产品的时候能够放心,我们公司将做出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如下:
1、 我公司是武汉高压研究所和国家高电压计量站为依托,地处中国光谷的高新技术企业。
2、 我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独立开发、独立生产、独立销售电力系统的相关设备和软件。
3、 我公司拥有绝对的开发实力,确保开发项目的领先水平。
4、 我公司设有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的质检部门,确保出厂产品的可靠性。
5、 我公司设有专门的技术支持部门,确保售后服务通道快捷高效。
二、售前服务承诺
1、 提供专业咨询。我们保证在24小时之内回答您所提出的任何专业技术问题。
2、 提供详细资料。我们保证在24小时之内将您所需要的所有技术资料邮出。
3、 提供合理报价。我们保证在24小时之内对您所要求的产品进行合理报价。
4、 提供考察接待。我们保证随时接待您的考察,并为您的考察工作提供您所要求的各种便利条件。
三、售中服务承诺
1、 我们保证采用全国统一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您签定合同。
2、 我们保证无论合同量大小,保质、保量地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3、 我们保证守时、保质、保量地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4、 我们保证按合同的规定为您提供送、安装、调试、培训等各项服务。
5、 我们保证您的要求签定严密的、科学的《技术协议》。
四、售后服务
1、 我们保证在24小时之内进行电话指导,由您自行排除设备的简单故障。
2、 对于10KG以下的仪器设备,我们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或您新的设备暂时使用,直到损坏设备修好为止。
3、 对于10KG以上的仪器设备,我们保证在7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或给您新的设备暂时使用,直到损坏设备修好为止。
我们的质量承诺是:“3个月内包换,1年免费维修,终身维护”。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坚持 三类星级服务,即:售前提供专业的产品咨询、详尽的技术资料及热情周到的考察接待;售中提供全面系统的产品技术培训;售后提供遍及全国各区域及时的产品技术服务。
承诺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项目部:
我公司作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合格供方,在服务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自觉维护油田公司的权益。
二、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检测项目进行见证检测,保证检测的科学性、公正性。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规程进行检测服务,将以专业的水平、严格的管理、科学的态度,为客户提供科学、公正、权威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数据。
三、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大庆三部项目部这次检测工作,根据检测情况及时出具检测报告,保证满足工程竣工备案需要。
四、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积极组织检测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知识,争取做到人人懂安全。在检测期间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和成品保护工作,做到文明检测。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服从委托方的安全监督,力争在检测期间不出安全事故,并对整个检测工作的安全负责。
五、自觉接受委托方对我公司履行检测项目情况进行的检查工作。因我方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经济赔偿,自觉接受相关规定给予的处理和处罚。 特此承诺
XXX
20xx年X月XX日
一、审批项目限时办结。民生工程、一般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简易程序,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房地产开发等一般建设项目用地、工程审批和竣工核实,若申报资料齐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园区项目分局审批。将园区内工业项目、仓储物流项目整体授权各规划分局依照已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直接审批,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推行多方会审机制。在方案审查时,实行专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分管领导、主办人、相关部门等多方共同参与,充分沟通、讨论、发表意见,一次性提出修改意见,方案一次性修改到位,提高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效率与透明度,增加其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重要岗位和重要决策部署的监督,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坚决纠正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四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规划服务环境。
年月
产品购销合同
买方(甲方):内装饰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市建邺区博世装饰材料销售中心
甲方向乙方购买地毯用于 总部办公室精装 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详见乙方送样及附件项目材料表;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材料品质参照双方确认的样品,并满足业主方对地毯花纹及色泽的要求,乙方确认已充分了解甲方与业主单位所确认的地毯样品,并确保所供产品符合甲方和业主的要求;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相关技术标准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应规范要求。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供货的数量:由乙方自行前去现场实地测量以确定供货数量;
2、计量单位及计算规则:供货数量依据以现场实铺的图示投影面积计算以m2 计量;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按乙方的包装标准执行;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方的下列要求执行:不计价、不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付
1、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2)乙方代办运输;(3)甲方自提自运。 2、 运输方式,按下列第(1)执行:
(1) 汽运;(2)铁路;(3)航空;(4)其它: 3、 到货地点:
4、 运费、装卸费、保险及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5、 产品的交货单位:甲方指定之施工现场负责汪宣南 。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 全部货物供货期限从 年月 日至年月日,到货后2天内完成施工,甲方原因导致的交叉施工及场地无法施工则工期顺延;
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
1、暂定合同总价为小写: 大写:人民币 2、供应单价:固定单价,
上述供应单价包含完成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所需要的费用,以及全部货物运至工地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及成品安装费用,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用、现场裁切安装费用、工人安装人工费、辅材费用、安装过程中的材料损耗、包装、防护、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货送到 的运费、卸货费用、保险费及提供安装技术指导所需费用等。 3、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署,支付2万元作为乙方备料款。
进度付款及结算:货物到场并经甲方、业主、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凭外观检验而无法检查的其他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安装完成后按实际铺装面积结算,在乙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开具全额税票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尾款5%作为质保完工一年后后支付。
4、结算方式:结算数量按实际铺贴面积的图示投影面积计算,单价按合同单价执行; 5、付款方式,按下列第(2)项执行: (1) 现金;(2)支票;(3)汇款。
第七条 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
按业主、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程序进行质量检查和报验。
第八条 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在10天内向乙方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包括邮寄函件、传真、书面递交等),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均构成违约,依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或退货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4、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款额的2%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额乘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违约金。
6、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展,在乙方供货期间连续贰次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指出并整改无果后或者乙方不予响应,买受人可另行指定合适材料供应商供应任何甲方认为合适的材料。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其他两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其它
1、询价函、乙方的报价资料及乙方的承诺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以时间先后为准。
2、此合同单价金额如遇政策调整或市场物价等因素调整,本合同单价金额不得调整。合同单价亦不会因为最后供货数量与暂定数量的差异、人工、物价、汇率及费率的变动而调整,及与该些调整相关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3、本合同一经签署,便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按合同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另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
中阀科技本着“高质量,优服务,求发展”的精神,以“优质产品、合理价格、贴心服务”的理念和负责、公开的原则向您郑重承诺:
一、产品配发检验合格证书和适量使用说明书,以确保用户能正确安装使用我公司产品。
二、我公司保证出厂的产品均按有关国家标准生产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
保证严格履行、兑现产品三包,严格执行国家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有关规定,对出厂产品自发货日起的18个月内或产品安装12个月以内(以先到者为限),若买方能够证实产品是符合本公司建议的方法正确安装与使用;能够证实产品本身确有设计、材料或加工缺陷,并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将负现缺陷产品免费召回维修,更换或按订货价全额退款。
三、用户对我公司产品提出质量异议,公司保证在接到用户提出异议后24小时内作出处理意见。若需现场解决的,保证派出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并做到质量问题不解决服务人员不撤离。对每件用户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我公司将予以存档。
四、在任何情形下,本公司均不承担因缺陷产品维修,更换而导致的劳务、材料、设备、工程或其他相关的连带费用。本公司此项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可以代替其他明示或暗示形式产品质量担保,并且可视为买方的唯一赔偿和卖方的唯一责任。
我公司服务宗旨:高效、负责、解惑
我公司服务目标:只为客户服务
中阀科技温州销售中心电话:0577-67339333 联系人:陈佩君 QQ:9707509 Sales@zf-v.com
我单位依据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三包规定》),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购买的移动电话,因质量性能故障的,都可享受我单位承诺提供的服务。
1、自购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或者修理。退款及换机由购机处经销商负责。
2、自购机之日起第8日至15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主机或者维修。
3、自购机之日起一年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你可凭保修卡中修理者提供的有效修理记录,由购机处销售者负责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主机。 4、电池自购机之日起,三包有效期为6个月;充电器、充电座为一年;耳机为3个月。在三包有效期内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退货。单独销售的按所标价格一次退还
货款。由销售处经销商为您提供退货服务。为了得到我单位为您提供的“包修、包换、包退”的权益,请您: 1、必须如实认真填写三包凭证,将三包凭证企业联交购机点。 2、维修时请携带《保修卡》和发票正本(保修卡和发票须经售机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且不得涂改,否则无效)。手机机身背面的imei号贴纸不得撕毁,否则视为私自维修,做非保处理。 3、在三包有效期内,用户必须出具购机发票和有效三包凭证才能享受包换、包退的权利;若用户无法出具有效的三包凭证和购机发票,则依照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保修的起始日期,一年内免费保修。
4、自购买之日起七天内,若因质量原因出现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经我单位鉴定属实的,消费者凭正式发票、有效的三包凭证,可到原购机地点退货。
5、自购买之日起的第8天至第15天内,若因质量原因出现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需出具证明购买日期的正式发票、有效的三包凭证。可直接与用户更换故障部分(若手机故障,只需更换故障机头,其附件、装饰铭牌等不予以更换)。同时收回旧三包凭证原件和购机凭证(发票或收据)复印件,由服务者更换新三包凭证,在《移动电话服务记录单》上注明更换手机的imei
号或者是所换附件的序列号,并写上日期及加盖单位公章,以后顾客就凭此间接受售后服务。授权点应将故障注清楚,证明购买日期的正式发票或复印件、有效的三包凭证、详细用户资料(姓名、联系电话、购机时间)连同移动电话一起返回经销商,服务中必需核实(故障现象、三包凭证及用户资料)无误后,负责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
6、包退期从用户购机之日起7天内,保换期从用户购机之起15日内,更换新机的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一年以内。
7、保修范围内的故障机,修理时间超过7天,应免费为用户提供备用机,但必须在工单下放注明备用机型号及其附件情况,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
单位名称:xxx
承诺人:xxx
包修政策
1、整机包修一年
2、产品附件包修期:购买产品赠送的附件,包修三个月
3、下列情况不属于包修服务范围,但可实行收费维修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及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2)非格力特约服务网点拆动、修理造成损坏的(包括消费者自动拆动、修理)。
(3)无有效凭证及购机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的。
(4)工厂或经销单位已注明作降价处理的“处理品”、“特价品”以及已超过包修期的产品。
(5)由于电源电压不稳定及超出正常电压范围或电源线路安装不符合国家电气安装要求而造成产品损坏的。
4、包修期界定:以开具发票时间开始进行计算;没有发票的,以出厂日期顺延三个月为包修期起算时间。
包换政策
包修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而且用户拒绝维修的,可以换机。换机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机之日起重新计算
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主要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
2、主要性能故障连续修理二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自用户送修之日起因厂家原因超过30日(国家规定为90天)未能修复的;
4、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对有争议的,经销售公司及办事处售后经理核准的;
6、换货只换主机,其他附件、赠品和包装不在换货范围之内
包退政策
包修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且用户拒绝维修或换机的,可以退机;
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主要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
2、主要性能连续二次以上无法修复,用户坚持退机的;
3、对有争议,情况特殊的,经销售公司及办事处售后经理核准的。 备注
1、国家“三包”政策仅适用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由于火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及其他人为因素而造成的产品损坏或使用不满意等均不属于三包处理范围;
2、赠品:享受同等的三包服务政策。购买其它商品赠送格力小家电产品的,以相关商品的有效购买单据出据日为三包计算起止日,具体机型以单据上注明的小家电赠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