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供货承诺书

孙小飞

产品供货承诺书1

  公司坚持以“信誉第一、合法经营、服务至上”为经营宗旨,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市场导向,严把质量关,保证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的货品。

  公司经过不断的发展,已具备了稳定可靠的货品采购渠道,并与北京地区相关产品代理商、批发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保障货品的持续供应,在价格上也具有很大的优势。

  为保证合同期内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作如下保证:

  一、所供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与酒店签订的货品质量协议的相关规定。

  三、具备相应的资格,如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的资质证明,如果相关资质变更、过期应立刻更新并将新的资质材料复印件交酒店方备案。

  四、所供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与商品使用属性紧密相关的内容必须有清晰的标示与记录。

  五、运输过程保证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到店送货的交通工具按照指定的场所停放。

  六、严格遵守现场验货的原则,同时对当天应急的需求及时补货。

  七、我方保证提供货品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能高于同行业中产品的售价,否则一经查出,按照酒店方要求进行处罚。

  八、酒店方因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我方会在1小时内达到,并与酒店方协商拿出妥善解决方案,如确属我方的责任,我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九、本产品质量保证书自双方签定供货合同发生供货时生效,业务合同解除时终止。

  公司名称:(公章) 承诺人:

  日 期:

产品供货承诺书2

  致: (以下简称采购人)

  我公司为 认可的正式供货商,为确保产品质量,在我公司的供货期内,我公司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公司所提供的产品皆为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要求的合格设备,并通过相关认证和测试。

  二、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产品承认书》和采购合同上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保证其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符合规定的性能。

  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我公司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产品故障负责无条件退换或保修。

  如存在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采购人可向我司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要求。

  三、我公司所提供的产品规格外观及技术指标完全符合采购人所签字认定的《产品承认书》和采购合同上的要求,如有任何外观和参数上的变动,需及时告知采购人并需经过再次签字认定方可供货,否则擅自更改产品外观和参数所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承担,并对因此发生的产品交货期延期而造成采购人损失进行补偿。

  四、我公司确保采购人在使用我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对其专利权或其它有关知识产权的侵权指控及停止使用受指控产品的损害。

  五、我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如设计缺陷、生产工艺错误、大规模的功能缺陷、与《产品承认书》不符等),或每批次供货的不良率> %,保修期返修率> %,采购人可拒绝接受,并可取消供货合同,同时要求合理赔偿。

  六、我公司承诺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如经双方确定的所供产品出现不良,或者性能指标达不到产品承认书及合同中规定的要求时,我公司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范围内免费更换并补偿采购人的损失。

  七、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我公司对在协议供货初期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全部完成相关产品质量认证而造成的.缺陷,我公司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费用和后果将全部由我公司承担。

  保证人:

  公 章:

  日 期:

产品供货承诺书3

  供货单位:

  供货商:

  随着公司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同时对物质供应也有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在提高服务、质量意识的同时,更要增强价格意识。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公开 、诚信、守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做出以下承诺:

  一、供货商品的资质、质量及送货时间规定

  1、供货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2、严格遵守与酒店签订的产品质量协议的相关规定。

  3、具备相应的资格,如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的资质证明,如果相关资质变更、过期应立刻更新并将新的资质材料复印件交采购部备案。

  4、供货商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与商品使用属性紧密相关的内容必须有清晰的标示。

  5、运输过程保证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到店送货的交通工具按照指定的场所停放。

  6、严格遵守三方现场验货的原则,同时对当天应急的需求应该及时补货。

  7、每天应在上午九点~十点送货,过时送货造成的影响视轻重进行100-500元的处罚。

  二、供货价格的相关规定

  1、供货商提供产品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能高于同行业中产品的售价,否则一经查出,对供应商进行退货及经济处罚。

  2、酒店在三方比价后确定非日采类供应商的供货价格,遇产品市场统一价格调整时,应将调价书面通知送达酒店,待报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新价格。在价格执行周期内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更改供货价格。

  3、鲜活类供货商供货的具体价格采购部通过市场询价后,与供应商协商定价,双方签字认可,成本部要进行抽查。

  4、酒店与供应商约定的采购价格包含发票、税金等费用。

  5、供货商价格最高不能高于市场价格,如违反上述承诺供货商应向酒店支付5000—20000元不等的违约金或酒店对此供应商实施延期支付货款处罚。

  时 间;

  承诺人;

  盖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