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或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
1,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身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为学生树立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形象。
2, 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每周利用晨夕会,班会等时间,进行1—2次交通安全方面专项教育或专项检查总结,并要采用教学挂图,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坚持经常地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文明行路,主动防范交通安全事故,自觉拒绝乘坐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及无牌无证无运营手续和超载车辆。
3,利用家长会等有利时机,搞好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请家长配合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路队值班制度,在学生上学和放学时坚持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引导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5,做好学生与班级的交通安全保证书签定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家长与学校的交通安全保证书签定工作。
6,及时发现,掌握学生在交通安全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努力进行整改。做好车辆的摸底排查工作,发动学生及学生家长向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以上各项我保证做到,请领导进行监督。
学校(章):_____
班主任(签字):_______
校长(签字):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遵章守法,从我做起。”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自身、家庭以及社会公众的平安、幸福,作为一名教师和交通参与者,我承诺做到: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时刻谨记交通安全。
二、持证驾车、驾安全车,文明行车,切实做到不酒后驾车,不闯红灯,不超载超速,不开英雄车、斗气车。
三、停文明车,切实做到路口不越线停车,不在网格线内停车,不在路口、公交停靠站点停车,不违法占道乱停乱放。
四、家庭自用,不营运,不借机运送学生或租赁他人。
五、手续齐全、按时年检和缴纳保险。
六、、珍爱生命、遵章守法、文明驾驶、礼让行车、恪守承诺。
七、本人自愿遵守以上承诺,对本人行为负责,做文明守法的教育工作者,与全校师生一起,共建平安校园。
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学校法人代表):
乙方(承诺人):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道路交通与我们息息相关,道路交通安全影响千家万户的幸福。作为交通参与者,为了我和家人的平安、幸福我承诺做到:
一、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时刻谨记交通安全,确保安全出行。
二、 驾安全车,切实做到不酒后驾驶,不无证驾驶,不闯红灯,不 超载超速,不开英雄车、斗气车;不驾驶改装、拼装、无牌车辆、不争道抢行。
三、 停车文明,切实做到路口不越线停车,不在路口、公交停靠点停车,不违法占道乱停。
四、 安全行走,不在机动车道任意横穿,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不翻越护栏。
五、 乘安全车、不搭乘无牌无证及非法运营、车况不好的车;不搭乘酒后、疲劳驾驶人的车。
六、 珍爱生命、遵章守法、文明驾驶、礼让行车、恪守承诺。
承诺人:
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鼓励和带动全体交通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交通行业文明形象,今天,市交通局在这里举行“争做文明交通人”万人签名活动。作为交通人,我们要率先垂范,积极响应,争做文明交通人。下面,我代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全体干部职工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承诺:
一、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全体人员在接待客商和为群众服务时文明礼貌、谈吐文雅,举止大方得体,讲普通话,语言不粗俗。
二、提供优质运输服务。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全体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运输服务,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交通行业满意程度。
三、树立文明行业形象。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全体人员,特别是公交客运、出租客运、长途客运站务人员和驾乘人员、收费人员、行政大厅服务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要时刻注重形象、讲究仪表,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礼貌待人。
四、维护良好公共秩序。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全体人员都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闯红灯、不走反道、不爬栅栏;到医院、银行、学校等公共场所,要自觉排队,主动谦让,尊老爱幼,用语文明;要爱护公共环境,讲究公共卫生,不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保持办公区、办公室整洁卫生,不乱丢碎纸杂物,不随地吐痰;要自觉保持公共场所安静,不在办公区、会议区等公共场所高声喧哗,维护良好公共秩序。
五、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全体干部职工不仅要“争做文明交通人”,为社会、家庭作出表率,还要自觉地抵制不文明行为,大力倡导并弘扬文明新风,以自己实际行动影响身边人、带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为建设文明交通、文明宿迁作出积极贡献!
为了强化交通安全责任意识,明确管理和使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乡人民政府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当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行为准则。
二、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和培训,接受定期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
三、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检》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四、不酒后驾驶车辆、不疲劳驾驶车辆,不闯禁令标志、不超速行车、不野蛮驾驶。
五、行经路口要减速、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六、不持无效《驾驶证》驾车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不驾驶机动车,不驾驶无效《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
九、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擅离事故现场或逃逸;按规定报告给单位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十、不出私车、不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或交给未经单位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承诺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