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城信计生承诺书
甲方: 县(市、区) 乡(镇、办事处) 村(居、社区)
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号:
户籍所在地: 现居地: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我村(居、社区)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承诺协议如下:
一、 甲方承诺的内容
1、 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开发扶贫、农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政策扶持、项目扶持、普惠扶持、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 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障政策。
3、在教育、医疗、入学、就业、危房改造、新农保、低保、经营项目等发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4、在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5、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
6、对生产、生活中需要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
2、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不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3、自愿接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处罚。
4、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5、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6、积极向村(居、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自愿放弃有关政策的享受,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在办理个人业务受阻时,责任自负。甲方有权按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有权暂停承诺的兑现,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损失进行补偿。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乡(镇、办事处)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公章) (手印)
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诚信计生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化阳光计生行动、打造诚信计生,落实好人口计生各项政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调动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保障群众人口计生工作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基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程,促进诚信计生协议履行,提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公信力、执行力,县、乡人口计生部门及村(居)委员会向广大群众郑重承诺:
大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承诺
一、宣传教育
1、认真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2、指导乡、村开展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二、政策落实
1、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文明执法;
2、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等规章制度;
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兑现率达100%;
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兑现率达100%;
5、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全部免费治疗;
6、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部分计划生育独女户家庭特殊困难的实施救助。
三、优质服务
(一)行政免费服务项目
1、免费办理《再生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有关表格、资料、宣传品等。
(二)技术免费服务项目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2、人工流产、引产术;
3、输精管结扎术、输卵管结扎术;
4、孕情、环情监测;
5、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中所开展的教育、培训和随访服务;
6、避孕药具发放;
7、农村已婚妇女孕前及孕早期增补叶酸;
8、育龄夫妻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四、工作效率
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事项不能超过法定工作时限。
1、《再生育证》一般在30日内办结,需要进行病残儿鉴定的,符合条件的自签定之日起30日内办结。
2、政策咨询当场解答,信访举报要结果的处理时限为1个月;立案调查的信访事项办理时限3个月。
3、符合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条件的审批时限为1个月。
4、保证“诚信链”在自己的“链结”上高效运行。
五、维权监督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政行风社会义务监督员和诚信计生德高望重中立裁判组及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不认真践诺的县、乡人口计生部门进行批评、质询、举报和曝光。
维权举报电话:
大名县计划生育局:658XXX38
大名计生阳光热线:651XXXX6
xx-x村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男): 身份证: 电话:
(女): 身份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及黔党发[2017]17号文件《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和黔人口领发[2017]15号《黔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及本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于2017 年 月 日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达成以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一)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做好本社区人口计生工作。
(二)依法向本社区群众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依法为本村符合规定的生育对象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四)及时落实各级各部门对计生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五)每年免费为本村生育对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七)未违反计生政策的育龄群众,按政策法规优先办理低保,医疗补助,良种补贴等惠民政策。并优先协调办理贷款,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出具计划生育有关证明材料。
(八)每年春节对计生“两户”家庭进行慰问。
(九)按规定实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一)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遵守《村规民约》,积极配合甲方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二)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计划生育诚信管理合同》。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坚决做到不政策外怀孕、不政策外生育。
(三)未婚人员应达到婚龄结婚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提倡晚婚、晚育,不早婚、早育。早婚的,处违约金1000元;早育的,按非婚生育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已婚人员要按照规定办理《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二孩生育证》并签订《林泉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诚信管理合同》,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生育子女后及时报告,并根据规定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
(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了解、掌握科学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六)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每季度接受查环查孕及妇科病检查,出现意外妊娠后主动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七)拟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要主动告知甲方,并按照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保持与村的联系,及时报告婚育情况,违约的,处违约金500元;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后,应每季度按要求寄回流入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孕情,环情证明,及时反馈生育、避孕、节育等情况,缺一次,按规定处罚200元。
(八)生育孩子后,主动在及时期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
(九)违法生育子女后,主动接受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履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二)乙方不履行承诺的,经评议、公示、告知后,仍不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村规民约》和本承诺内容,暂停乙方有关惠民奖补政策和取消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在履约小组的监督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自愿放弃享受的低保,并接受《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规定和《计划生育诚信管理合同》约定的处罚。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监督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xx-x委员会(盖章)
乙方: 村 组 夫妇(盖章)
监督单位: 年 月 日
甲方:上塘乡 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村 组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党政对人口计生家庭的有关奖扶政策及我村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甲方受新州镇人民政府委托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协议,承诺内容如下:
一、甲方承诺的内容
(一)、代表政府承诺的内容
1.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扶贫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项目扶持、普惠政策、危房改造、新农保、低保、上户、入学、医疗等万面提供服务或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险政策等。
3.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向计生“两户”倾斜。
4..对生产、生活中需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
5.为计划生育家庭维权,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6.提供计划生育全程优质服务。
(二)本村承诺的内容
凡本村计生协会会员按规定缴纳会费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对政策内生育的计生协会会员,村协会组织产后访视并送上一套宝宝服和60个鸡蛋;
(2)政策内生育二孩并按期落实绝育手术的会员户,村报销落实手术的往返车费及伙食费;一次性补助100元。
(3)会员及家属死亡时,村计生协会组织送花圈并到场祭悼及补助100元慰问金;
(4)会员子女考取专科大学的,奖励100元,考取本科以上的,奖励2 0 0元,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会员子女考取大学的,奖励200元;考取重点大学的,奖励500元;
(5)农忙期间,家庭缺乏劳动力生产困难的会员户,由协会组织人员无偿帮助农活,所发生的伙食费用由协会开支。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按政策生育,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
2.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按政策生育.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不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子女外出生育的,督促其返乡兑现相关避孕节育措施。子女早婚的自愿接受处罚;子女早育的,自愿交纳社会抚养费;子女应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而未落实流出的,自愿接受处罚。
3.违反《村规民约》自愿接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一切处罚。 4.不违反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孩子和不为其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5.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6、积极向村民委员会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7、本人或子女违反《村规民约》的,自愿放弃低保和享受惠民政策的权利。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甲方有权暂缓兑现各种优先优惠政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乡备案一份。
本承诺书从2017年 月 日起生效,若因法律政策调整,承诺内容可适时进行修改。
甲方: 村村委会(公章) 乙方签名:
村计生协会代表:
乐山市中区平兴乡计生办愿意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优质的计生服务。
1、我们的电话2670002和乐山市中区计生阳光语音热线12356随时为您解答计生政策,接受你的投诉和建议;
2、我会立即为您免费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50个工作日内免费办理《生育证》;
3、我会在每月的例会中告知您村的计生员本月的主要工作,在奖扶和特扶的申报期内,我会和您村的计生员一起进村入户宣传,并及时通知您领取该物款。
4、如果您家有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我和我的团队愿意为您提供老年人养生保健知识、家庭婚育与生殖健康咨询、婴幼儿早期教育、青春期孩子关怀和帮助;
5、如果您和您的家人意外妊娠或是正常取、安环,我们可以免费为您提供免费计生技术服务,并为您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和避孕知识、避孕药具的使用指导,也请您家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参加我们提供的免费环情孕情监测服务,
6、如果您的家庭违反了计生政策,请不要躲藏,逃避不是长久之计。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政策解读,并且协助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
我的工作离不开您的支持,欢迎您对我的工作进行评价。当然,我希望亲自聆听您的建议和意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