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班级负责人,对本班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班的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并郑重承诺:
1、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住址、父母姓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带班不迟到,建立接送卡制度,每日接送幼儿时老师须与家长见面。离园时必须交与家长而且是经常接送的家长,如是陌生人应与家长取得联系,得到同村家长的认可。
3、做好晨午检和幼儿出勤登记工作,晨午检要做好:一问、二摸、三看、四查。口袋里不能有小刀等不安全的东西。如发现有病者,及时送医院检查治疗。对无故不到两天以上者,应做好家访并做登记。注意对幼儿的全日观察,及时发现幼儿的'异常情况,如发呆、哭泣、睡觉、脸潮红、发白等,对多例同时因病不来,上报幼儿园,再报乡卫生院防保科,进一步认定传染病。
4、上班时间,教师随时随地把幼儿纳入自己的视线中,如有急事离开时,必须妥善交待给一教师代班后,方可离去。教师不准上班时间在一起说闲话。每逢外出(含上厕所)时做到两次清点人数(走时及返回时),交接班时也要清点幼儿人数。
5、电器用毕要立即拔掉插头,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再次检查水、电开关。妥善管理好本班、本室的设备物品,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消灭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房屋异常变化,门窗玻璃有无松动,幼儿身高内有无裸露钉子,并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6、不给幼儿玩体积小、锐利、带有毒性物质的玩具及物品,以免误塞误吞,造成伤害。幼儿带来的与学习无关的小物品,教师要收缴,如是值钱物品一定要转交给家长。
7、每次让幼儿玩大型玩具,教师要先检查大型玩具的安全性,无安全隐患方可使用。
8、幼儿到园下车时,与押车教师交接,本班教师要清点本趟车上本班幼儿是否到齐,带幼儿站队回活动室。
9、上车时间一到,各班教师必须清点幼儿人数,看是否有在厕所的或在室外的,清点无误后带幼儿站队上车,并与押车教师交接。不上车的幼儿不准在户外活动。
10、离园时为幼儿整理衣服,送给家长一个干净整洁的孩子。
11、幼儿跌倒或打闹受伤后,教师要及时检查受伤情况。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安全事故的,班级负责人接受以下处罚。
1、班级负责人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2、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教育学院201X级教育技术专业01班预定201X年11月09日到广州黄埔长洲岛金星农庄内开展团日活动,学校及学院有关负责人已经明确告知相关安全要求以及注意事项,为此,本班向学校及学院做出如下保证:
1、在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准擅自离队,不擅自单独活动。如果有特殊情况不与班级同学一起集体活动或返校,必须向班委申请同意后方能单独活动(在申请中明确单独活动的原因、返回时间、联系电话等,同时明确单独活动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后果,由单独活动学生自己负责)。
2、在活动的过程中,一切行动听从班委和活动组织者的指挥,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每时每刻要注意安全,不到有危险的地方去;对违反工作纪律,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由学生自行负责。
3、 活动时学生在负责人的带领下有组织、按顺序依照指定路线认真开展活动、参观(游玩),带队负责人和外出活动的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并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学生活动情况、安全状况。
4、在活动的过程中,互助互爱,相互关心,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
5、在活动中遵守纪律,遵守时间安排,准时在指定地点集中出发,并安全准时地在返回指定地点集中和返回,确保安全返校。
6、在外活动学生除注意安全外,还需注意防火、防盗、防骗等其他安全事项,在外期间一定认真执行学院安全规定,注意交通、人身、财务等安全。
在活动中如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反规定学生本人负责。
活动主要负责人签名:
外出活动所有学生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