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到来,我国进入了高温、强降水、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孩子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为了保证您孩子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积极做好防患工作,我园与各位幼儿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各位家长要明确自己是幼儿安全第一监护人,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孩子的防溺水教育,认真履行监护和教育管理责任。
一、家长加强对幼儿的防溺水知识教育,落实以下监管责任:
1、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到按时护送幼儿入园、按时接幼儿回家。
2、严禁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到河边玩耍或同意幼儿擅自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得同意幼儿独自到河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下,准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后,方可到安全水域游泳,如果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幼儿禁止盲目下水施救。
4、在雨季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校或推迟到校,可在家长帮助下电话向老师请假。
5、教育孩子在雨天,不要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雷雨时避雨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预防雷击事故发生。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幼儿无家长接送独自入园或离园(家长接出幼儿园后让孩子独自回家)途中发生的;
2、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自行到校发生的;
3、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
幼儿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到河边玩耍或下河下堰等危险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
四、幼儿在我园就读期间本责任书均有效。
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我向父母亲及学校郑重承诺:
1、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下私自外出游泳或戏水;
2、不擅自(未经家长许可)与同学结伴游泳或戏水;
3、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或戏水;
4、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或戏水;
5、不到无人监管和有禁止游泳告示的江河、溪流、山塘、水库、不明水坑边玩耍戏水;
6、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要惧怕逃离或者冒然下水施救,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7、会在下水游泳时使用救生衣、救生圈等自我防护措施,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签名: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