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加强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保障质量安全,维护良好化妆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承诺:
1、保持环境整洁。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摆放整齐有序,
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做到垃圾袋装化。做到节水节电、人走灯熄,养成良好的节能降耗习惯。通风、照明、排水、消防设施等情况良好。秩序良好,无拥挤、吵闹等现象。
2、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上墙。
3、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构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上下游产品质量安全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
4、落实进货查验和购进记录制度等责任和义务,把好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做到进货有台账、登记全、信息准、可追溯,防范假冒伪劣化妆品流入市场。
5、化妆品等产品安全事故及时上报,无漏报、瞒报现象。
6、悬挂诚信建设宣传条幅(或张贴宣传内容),在服务台处公布“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电话。
承诺人:
20xx年4月1日
我公司自愿参加罗湖区汽车经销商行业诚信联盟,向消费者郑重承诺如下:
1.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商业道德。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过期失效和不合格产品。
2.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不欺行霸市,不强买强卖;遵守国家物价管理相关法规,质价相符,收费合理。
3.自觉纳税,及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不偷税逃税。
4.遵守商业道德,亮照经营,明码标价,不搞价外收费,不搞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活动,提供全面、真实、明确的有关商品和服务的信息,不发布虚假广告和误导消费者信息。
5.经营场所干净整洁,店容店貌美观大方,商品陈列清晰醒目。
6.严格履行对消费者承诺,切实做好售后服务,公布投诉专用电话,落实解决消费者投诉的有关制度,积极解决消费者的投诉,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政府监督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7.自觉遵守罗湖汽车经销商“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评选活动的各项规定和守则,并承担违约责任。
8.我公司自愿申请参加罗湖区汽车经销商“诚信联盟”,将珍惜和持续维护这一荣誉,同时承诺,如果发生不诚信、损害消费者利益、违法违纪行为,本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xx分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实行统一配送,由总公司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方便消费者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营业执照。
三、是自觉文明诚信经营,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遵循公平、公开、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服务秩序。
四、做到不欺诈消费者、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违规促销、不虚假宣传、不设霸王条款,不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在电信服务中保证不发生下列行为:
1、限定消费者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2、限制消费者自备并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进网使用,或者强迫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
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
4、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用消费者的电信服务;
5、对消费者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6、以不正当手段刁难消费者或者对投诉的消费者打击报复。
六、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依法制作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发布广告,广告宣传内容准确真实,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
七、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乱收费,保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欺诈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12315维权牌,公开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八、不超出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
九、服务热情,态度和蔼,加强行业协作,促进企业诚信交流合作,互利互惠,反对不正当竞争。
十、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
十一、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工商行政管理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监管部门 (盖章):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餐饮行业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牢固树立卫生、安全、诚信第一的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本店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方可开展经营。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的新形势,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二、建立合法安全的食品原料采购渠道,严禁伪劣食品进店,严把进货质量关。
三、在经营中诚实守信,菜品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原则,对额外收费项目实现公开并明码标价,团体筵席预定按照签订的协议书履行义务,保证菜品供应质量。
四、提供规范优质服务,树立以客为尊,服务至诚的理念,制定优质服务规范,践行服务承诺,反对“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消毒餐具要收工本费”等“霸王条款”。
五、建立健全经营档案,完善原材料购销台帐,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秉承“食品安全从厨房开始”的经营理念,加强卫生管理和控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六、严格处理厨房、餐桌垃圾,防止非法流入市场,杜绝“泔水油”的产生源头。
七、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妥善处理好消费者的投诉,积极配合参与政府部门有关诚信经营的活动。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致招标人:
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 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 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此时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
3、 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 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5、 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建造师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此时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印章):
X年X月X日
为共同构建健康和谐的旅游市场环境,坚持诚信经营和创造优质服务,争做诚信旅行社,黄冈市青年旅行社郑重地向全市广大旅游者作出“七做”和“七不做”的承诺:
一、旅行社诚信经营服务“七做”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2、旅行社对本社员工从事旅行社业务实施委派制度,加强对旅行社门市部和员工的管理,并对其经营行为承担责任。
3、与旅行社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和出团补助,不克扣员工应享受的劳动报酬。
4、在旅游接待服务过程中选择有良好信誉的地接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签定合同,规范服务流程。
5、为旅游者提供质量价值相符的旅游产品,真实介绍产品信息,不欺骗客人。
6、使用规范的旅游文本合同,明确价格、服务标准等事项,信守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承诺,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办理旅行社责任险,确保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二、旅行社诚信经营服务“七不做”
1、不超范围经营,不非法转让和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搞挂靠承包。
2、不使用不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和社会上无导游证、无领队证的人员接待游客。
3、不搞“零团费”、“负团费”等低于成本价的不正当竞争。
4、不违反合同约定,不降低服务标准,不组织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项目。
5、不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和广告,不用含糊不清的语言误导游客,不欺客宰客。
6、不故意拖欠团款,不侵害客人利益。
7、不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含有淫秽、迷信、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承诺人:
20xx年x月xx日
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此时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日期: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