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典型引路。3月初明确市环保局、交通局、锦丰镇3个单位为示范单位,市档案局抽调人员对试点单位重点进行辅导,在较短时间编制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示范文本,在业务培训会上全面推广,起到了“试点开花、辐射一片”的效果。
2、拓宽工作领域。把实施主体扩大到党务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群团组织等,会同有关业务部门设计了市委、人大、政协、镇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分类等,并及时指导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编制了规范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完善公开平台。一是根据《条例》要求,完善政务公开信息查阅中心和档案资料查阅室等利用窗口的相关配套设施,最大限度地提高馆藏档案资料、已公开政务信息的利用效率,及时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二是充分利用张家港电子文件中心和张家港档案信息网站,有计划地上传政务公开信息和开放档案目录,上传已公开的现行文件、档案全文信息,向社会提供网上查询和利用服务,使档案信息网站成为政务公开信息服务的窗口。张家港电子文件中心点击率已达5.2万人次,张家港档案信息网站点击率已达17万人次。
4、规范运行机制。一方面进一步严格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秩序;另一方面加大政务公开信息接收力度,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提高政务信息的报送率。目前,市政务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接收了87个单位15364份政务公开信息纸质文本。
本人:入职公司部工作,承诺遵守以下保密条款:
一、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企业保密规章制度,严格做到:
1.不在公共场所、私人交往中及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公司秘密;
2.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公司秘密;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邮电、通信工具传输公司秘密;
4.不在无保密保障的企业办公自动化系统公文传输系统及互联网上处理、传递公司秘密;
5.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或保存涉密文件、资料;不私自留存阅办完毕的涉密文件、资料;
6.不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部位、涉密场所;
7.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擅自复印涉密文件或扩大涉密文件的知悉范围,复印件、抄录件严格按原文件的密级管理;
8.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擅自对外提供作为内部事项管理的文件或信息;
9.不在社会活动中携带涉密文件、资料;
10.因公或因私出境时,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企业规定。
二、对本岗位工作中涉及的密件、密电在收发、登记、分办、送批、传阅、保存、归档的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守企业各项保密制度,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确保商业秘密安全。
三、认真执行企业和部门重大事项上报制度。本人发生失泄密事件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将有关情况向部门领导汇报,决不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商业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
四、本《保密承诺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承诺书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效力持续到本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5年后,因本人未尽到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愿赔偿公司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XX年 XX月 XX 日
一、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企业保密规章制度,严格做到:
1.不在公共场所、私人交往中及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2.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邮电、通信工具传输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4.不在无保密保障的企业办公自动化系统公文传输系统及互联网上处理、传递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5.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或保存涉密文件、资料,不私自留存阅办完毕的涉密文件、资料;
6.不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位、涉密场所;
7.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擅自复印涉密文件或扩大涉密文件的知悉范围,复印件、抄录件严格按原文件的密级管理;
8.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擅自对外提供作为内部事项管理的文件或信息;
9.不在外事、社会活动中携带涉密文件、资料;
10.因公或因私出境时,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企业规定。
二、对本岗位工作中涉及的密件、密电在收发、登记、分办、送批、传阅、保存、归档的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守企业各项保密制度,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确保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安全。
三、认真执行企业和部门重大事项上报制度。本人发生失泄密事件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将有关情况向部门领导汇报,决不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和商业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向企业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四、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保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
五、本《保密承诺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承诺书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执行期限根据实际确定)。
承诺人: 部门负责人:
(签字) (签字)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企业保密管理规定,履行保守企业技术、经济及商业秘密的义务。
二、不以个人名义从事与本企业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相关的咨询和服务等活动,不利用本企业的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会扩大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知晓范围。
三、个人发表论文、著作或公布信息时,涉及本企业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的,上报本企业相关专业主管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并对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内容进行妥善处理。
四、不擅自携带涉及本企业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离开工作场所。
五、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涉密信息。
六、本人因内退、退休、解聘、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等原因离岗离职时,主动向所在单位交清所有内控文件资料和涉及企业技术、经济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纸、软盘以及其它存储介质,不私自带走或复制。
七、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本人离开原单位三年内,决不进行下列活动:
(一)直接或间接参与组建使用与xx公司拥有相同技术的新单位。
(二)帮助他人在与xx公司拥有相同技术的领域与xx公司竞争。
(三)在与xx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单位内任职。
八、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字:
xx公司主管领导签字:
(盖单位公章) 二oxx年 月 日
本中心对受服务企业特作如下承诺:
1 未经受服务企业允许,不得擅自将企业的各种文件、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2 不进行任何有损于受服务企业声誉和利益的活动;
3 若有违反上述承诺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直至法律后果。
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义务承诺书
我于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参加 ____________________(对外科技交流活动名称),有关部门已向我告知《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我承诺,在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中遵守保密守则,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承诺人签字 签字日期
注:该承诺书一式两份,提醒部门和承诺人各执一份。多次出国者,在办理审批手续时,须出示承诺书
为做好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试题的保密工作,提高试题命制质量,保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地运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试题命题小组的每一位成员必须签订如下保密承诺。
一、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人员不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小组。
二、命题小组成员不以任何方式暴露自己命题小组成员的身份和命题内容,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开考前不以任何方式泄露与试题相关的内容,不参与考生的考前辅导班或接待个别考生的咨询。
三、命题小组成员不保留试题副本,完成命题后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电子文本(含计算机回收站内容)等材料,以防泄题。
四、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试题及标准答案在开考前属国家秘密。对泄露或丢失试题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严格审定试题及标准答案,并确保正确无误。由命题小组组长将试题及标准答案打印件分别装入试题专用袋(蓝色)和试题答案专用袋(红色)密封,并在密封口签字,送交相关院系教学秘书。
六、命题小组组长对试题命题质量负
责,凡由于试题命题质量原因使该科目考试出现问题而造成损失的,由命题小组组长承担责任。
承诺人签名处:
20xx年11 月日
天波翻译服务作如下承诺:
1、商业秘密
本承诺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设计方案、工程设计、操作手册、操作方法,电路设计的资料、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技术指标、数据资料、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以及客户档案、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价格政策、财务资料、进销货渠道,客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要求本公司保密的内容,译员在翻译过程中咨询得到的客户的任何信息等等。
2、保密义务
对客户的商业秘密,本公司在此同意:
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有效的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
2]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3]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作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 不复制或通过其他手段使用该秘密。本中心在下达翻译任务之前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承诺相似。
3、例外事例
商业秘密 客户应同意以下条款不适用保密制度:
1] 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 能证明本公司在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客户的资料;
4]由本公司独立或联合开发出来的技术或文章。
4、资料返回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即客户的书面要求,我公司会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无上述要求时,按本公司的制度封存管理。
承诺人:
二〇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