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切实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实施“一岗双责”,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门卫的安全责任明确如下:
一、门卫负责学生出入的安全工作,按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进、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使之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二、严把入口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凡校外人员进入校门,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认真作好外来人员的记录(何时来校、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寻找对象及出校时间)。严禁学生家长在上课期间进入教学区域,无关人员(含拾捡垃圾,叫卖东西,推销产品和自招生人员)严禁入内。按时开门关门,否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由门卫人员负责。
三、上午九点开教学楼门、中午两点关教学楼门三点开教学楼门、下午七点关教学楼门,关教学楼门时应进教学楼排查学生是否离开教学楼,如因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问题由门卫负责。
四、严把开、关校门的时间。如有学生提前到校,仍应将学生放入学校园内,正式上课后,大门一律关闭,放学时间才能打开。学生离校后就要关闭大门,特殊情况报行政值周。
五、平时学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门卫必须认真验证,凭本人申请,班主任签字,学校行政值周审批的假条,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门卫应熟悉学校领导的笔迹,以防学生假冒),若误放,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
六、学生放假归校时,值周班学生与门卫必须检查学生所带包袱,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火源、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及食品带入校园,如因门卫失职发生的安全责任,将追究门卫责任。
校内任何公共财产未经校长同意,一律不得外出,不得让收购废品等人员入校,如因履行职责不力而造成的财产及经济损失,追究门卫进行赔偿。
七、门卫必须坚持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若因离岗、脱岗,发生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若发生离岗、脱岗现象把实施情况回报到公安局巡警大队。
八、对进入校园寻衅滋事者,要坚决予以阻止,并及时与学校领导、派出所联系,以确保师生安全。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门卫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有效期为(20xx年 3 月 1 日 至 201x 年 7月15日)。
学校〔盖章〕:
校长〔签章〕:
门卫〔签字〕: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与您签订《合水中学学生安全承诺书》。
一、安全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学校应当对经常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交通、饮食、用电、意外伤害、防火、防疫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确保平安健康。
二、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家长承诺
1、全校学生都要自觉接受学校的`安全纪律教育,遵守学校安全纪律制度,服从学校安全纪律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请假。学生若有特殊情况,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说明,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3、切实做到不翻越围墙、门窗、校门和各种护栏,不追逐嬉闹,上下楼不得拥挤推搡等。
4、上体育课或实验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禁止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单车上学,严禁坐“三无车”和“超载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骑自行车,违者责任自负。(三无车是指:无营运证、无行驶证、无牌照)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不买“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
7、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禁止学生带宠物入校
8、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三厅两室一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有事及时向老师报告。(三厅两室一吧是指:歌舞厅、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台球室,牌棋室;网吧)
9、不准私自下塘下河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0、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以外的时间内,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11、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不乱动各类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2、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3、住宿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内生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到校外去,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及外出制度,如有特殊情况学生需要离校的由家长亲自接送,并负责学生的一切安全,住校生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容留非住校生住宿。家长同意学生可自行回家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在家住的学生,安全教育由家长负责。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如有租房的家长负责学生的一切安全责任。
14、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胁、恐吓等其他方式进行解决。
15、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16、任何学生不得随意将校外生带入校园内,更不能在校园内搞其他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17、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到校(夏季作息时间早上9点10分—1点10分、下午4点30到—7点40分)(冬季作息时间早上9点35—1点40、下午3点35—6点40),作息时间外和双休日、寒暑假学生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由监护人自己承担。 若违反以上承诺的,由学校及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劝其退学,造成了意外伤害和其它后果的,由学生及其家长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理。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和学生各执一份,请家长务必认真阅读,与学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子弟并履行自己的责任。
和硕县第一小学(盖章): 学 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家 长(签字):
安全无小事,防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从我做起。为增强学生防交通、防溺水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性和提高抵御溺水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溺水事故,保障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溺水安全,我们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家长承诺:
1、对孩子履行监护人的义务,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和溺水安全。
2、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交通、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子女防交通、防溺水安全意识。
3、做到“五不准”:不准子女私自下水游泳;不准子女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子女在不会水的家长或大人的带领下游泳;不准子女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不准子女到危险的水旁渠边玩耍嬉闹。
4、密切与学校沟通共同教育管理学生。
学生承诺: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严禁骑电动、摩托车或其他机动车辆上学。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骑自行车时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者手中持物;不追逐打闹,不三五并肩行驶;严禁后座带人;严禁在校园内骑车;不违章骑车。
3、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 ;“红灯停、绿灯行”等。在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或横穿公路时要慢行,注意观察、看清来往车辆。
4、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不搭乘证件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非客运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等的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车辆。
5、严格执行学校、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溺水安全教育。
6、做到“五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不会水的家长或大人的带领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不到危险的水旁渠边玩耍嬉闹。
7、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能避而不见或者冒然下水救人,采取大声呼救或者报警(110)等措施。
承诺人:学 生(签名):
家 长(签名):
20XX年 月日